军龄计算连续工龄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吗
问:对于复、退、转军人,军龄应该计算为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但我在一个软件中查到,军龄承认为工龄,但对1996年以后转到地方工作的,要补缴养老保险费。这是怎么回事?
答: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可以肯定是严重违反政策,应立即改正;采取什么措施改正,你们可以研究。195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已明确规定:军龄必须算工龄。改革开放之后直到我现在写这篇咨询热线之日,这项优待子弟兵的政策并没有改变。你来信所说,口头上承认1996年以后转到地方工作的军人军龄可以计算为工龄,但又要他们缴养老保险费,那么,如果不缴,军龄还算工龄吗?应该做一个算还是不算的正面回答。政府和中央主管部门,从来没有要1996年以后复、退、转到地方工作的军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政策,怎么又出来个1995年、1996年补缴或不补缴的时间界限。谁划的,依据又是什么?
(责任编辑:陈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