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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吓停重疾险

2009年08月19日11:1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沈阳晚报

  “我们的一款产品马上要停售了,赶快买吧!”两天前,徐女士接到一家保险公司业务员电话,对方告诉她,这款产品赔付率高,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将要停售,新品的费率肯定要提高,所以停售前购买,比较划算。

  新《保险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很多市民都接到过保险公司的电话或短信,被告知许多保险产品即将停售。

这其中的原因何在?与新《保险法》又有什么关系?市民是否要在停售前挑选“便宜”的产品呢?

  现状 多家公司停售重疾险

  昨日,记者从多家寿险公司获悉,一批旧的保险产品集中在近段时间停售,其中不乏那些曾经为公司赚来大笔保费的明星产品。

  今年5月,太平人寿以重大疾病保障为卖点的“福禄双至”已停售。进入8月,在国内销售时间长、销量大、购买人数众多的重大疾病保险——“康宁”系列也将在10月1日停售。而这些停售的产品主要集中在重大疾病险和分红险上。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透露,北京多数保险公司目前已没有重大疾病的主险险种,重疾险只能通过附加在年金或终身寿险之后来购买。

  原因 新《保险法》提高运营成本

  重疾险为何在近期频传停售消息?记者采访到保险理财专家郎帅,他表示,“目前重疾险出险概率高达72%;再有,目前保险产品按照2.5%的寿险预定利率设计,公司面临利率倒挂风险;而且新《保险法》中新增设了‘不可抗辩条款’,这都提高了保险的运营成本。”

  何为“不可抗辩条款”?郎帅解释:“即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之前,投保人投保前过失或故意隐瞒病情,日后出现相关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但新《保险法》规定,如果投保人的重大疾病在2年内没有发作,此后再发作,保险公司必须给予理赔。”

  专家 买还是不买?要看自身需求 新《保险法》中的这一条款保护了消费者利益,也增加了投保人道德风险,对保险公司而言,在研制新产品中会有非常大的改变吗?新产品的费率会上涨吗?市民现在是买还是不买呢?

  对此,郎帅建议,新的保险产品肯定是要涨价,但保障范围会加大,结构上更优化,紧跟医疗改革的步伐。 “不可抗辩条款”的出台,也将进一步挑战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他表示,停售只是一个市场现象,不应该成为消费者盲目购买寿险产品的初衷,按需购买,才是选择寿险的根本。

  本报主任记者 吕佳

  

(责任编辑:陈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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