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李明奇:银行卡内资金被盗银行应承担主要责任

2009年08月13日15:39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搜狐理财

8月13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银行卡资金安全案例研讨会”力邀相关专家学者,对银行卡资金安全进行全方位解读。搜狐理财对本次活动进行现场直播,以下是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学博士李明奇先生的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学博士 李明奇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学博士 李明奇


  李明奇:现在随着银行卡的增多经常出现这样的奇怪现象,早上我的卡里一万块钱,下午不知道怎么着少了几千,这就是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出现这样的案件,往往持卡人客户和银行打起官司,在法庭上银行的抗辩理由往往是这样几句话,客户你自己不小心,你把密码帐户泄露了,你自己承担一切责任,俗话说活该你倒霉。在实践中我看了一些案例,有的时候客户败诉有的时候银行败诉,可以说到现在为止对于这样一种问题的解决方案其实还没有能够让多数人接受的说法。
这里面牵扯到一个关键的问题,客户和银行的法律关系到底怎么样,我是很赞同刚才任师姐讲的,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客户和银行其实形成一种储蓄合同,当然这个储蓄合同本身会引起一定的争议。十年前也就是1999年当时新《合同法》出台之前有一些专机建议,在新《合同法》里面规定进储蓄合同,但是因为当时各方人士意见分歧太大,所以就没有明确规定。

   《合同法》本身对这个问题的回避,对这样一个重要的法律没有认真讲这个问题,导致理论界事务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自己的看法,客户和银行他们之间形成储蓄合同之后,客户的资金进入银行之后,资金是为银行所有,所有权已经转移,客户手里所拿银行卡也好或者传统纸质的存折也好,不管哪种都是一种凭证。根据银行和客户双方的约定,客户提出来,银行有义务把这笔款项支付出去。如果发生客户帐号和密码被盗事件,也就是说如果客户卡内的资金减少,我认为从本质上讲,小偷偷的是银行的资金,如果放在这样的情况,那银行自己来承受这个损失。那就是说发生这样的案件应该是由银行作为受害者,小偷作为被告。

    持卡人是什么角色?应该是接近于证据,通过这个卡什么时候被别人盗取帐号密码通过事实的调查提供这个证据,但是你自己不应该是当事人。这是我的基本看法。如果发生银行卡资金被盗案件,原则上讲应该由银行承担这个责任,除非是银行能够证明客户持卡人,由于你的过错导致帐号密码被盗,出现这种情况才可以让持卡人也替银行分担一些损失。

  还有一个问题,牵扯到技术问题,这些都需要多请教余老师、杜老师、宋老师。据我所了解,现在盗取银行卡号的帐号密码很普遍很容易,最常见的取款机前小型摄象头,很容易把你的密码在输入的时候摄下来,有时候用读卡器,据我所了解读卡器卖得很多很便宜,很容易能够测出来你这个持卡人的帐号密码。这样出现一个问题,根据《商业银行法》第6条银行有义务保证资金的安全,现在小偷采用盗取帐号密码复制一个银行卡去盗窃,银行没有一个相应的足以先进的设备能够探索出来这是一个伪造的,这样说起来银行过失很大。

  原则上讲这种案件银行负主要责任,有一种情况持卡人自己故意泄露帐户密码或者因为持卡人自己的过失泄露了帐号密码,比如什么时候不小心说出去给别人听到了,别人听到之后马上伪造,应该说这个时候持卡人自己过失非常大。即便出现这种情况,仍然需要由银行承担很大一部分责任,大到什么程度要看双方的过失。即便我刚才所说的那种情况,银行在向客户支付资金的时候应当认真审查取款人的身份、卡号、密码等一切真实信息,银行没有审查出来仍然是有过错的。

  对于储蓄合同本身中国法律规定的不是十分明确,容易引起争议,现实生活中发生这样的案件由的时候客户赢,有的时候银行赢,似乎没有一个一致的规律。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技术上的进步问题往往因为银行技术上一些漏洞导致了客户银行卡资金经常被盗的情况。

  这是我的基本观点,谢谢大家!

   搜狐理财独家稿件,版权所有,请勿转载,违者必究。如确需使用稿件或者更多资料,请与我们联系获得授权,注明版权信息方可转载。联系我们可致电010-62726327。

(责任编辑:陈彦娇)
[我来说两句]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欢迎您注册发言。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