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底将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模式由事后报备改为事前报批后,银监会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投资管理原则、投资管理方式和投资方向三个层次进行明确规范。
银监会明确要求,理财资金不得投资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股权,不得投资高风险或结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此外,银行应将理财客户划分为有投资经验客户和无投资经验客户,一些产品严禁向无投资经验客户销售,分析人士指出,此举是为了对中低收入投资者进行更有效的保护。
理财资金不得投资股票
《通知》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理财资金不得投资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股权的规定,同时严禁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新股申购除外。而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私人银行服务满足其投资需求,不受限制。
“这意味着,涉及PE及其他类基金银行理财产品都将被叫停。”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一位负责人表示,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领域将被压缩。
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研究员张星则认为,这一规定其对市场影响不大,因为目前此类理财产品数量本来就比较少。
此外,年初备受争议的QDII也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通知》规定,严禁利用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变相代理销售在境内不具备资格的境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金融产品,或者变相代理不具备资格的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拓展客户或从事相关类似活动。
银行不能发过分复杂产品
《通知》要求,银行不得将理财资金用于投资高风险的金融产品,以及结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此项规定,似乎是专门针对今年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结构性理财产品负收益”事件制定的。
成都一外资银行的产品设计部门人士告诉记者,虽然银监会未对“高风险”、“结构复杂”进行界定,但今后可能在审批时把关,“如果监管部门认为产品过于复杂,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不能把控的风险,也许就批不了。”
在客户分类方面,《通知》要求,银行要将理财客户分为有投资经验客户和无投资经验客户,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与其相适应的理财产品,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应标明其所适合的客户类别。仅适合有投资经验客户的理财产品,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是要求银行在引导高端投资者审慎投资的同时,尤其要注意对中低收入投资者进行更有效的保护,而这主要与我国并不成熟的投资群体有关,“一些没有经验的老百姓尤其是老年人,看到高收益或者听到银行的推销,便把全部身家投进去,最终赔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通知》还要求,商业银行应尽责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客户充分披露投资管理信息,及时披露对投资者权益或者投资收益等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本报记者 吴宇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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