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开展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全面推进省级统筹”,强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今明两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年增长10%左右”。
老了咋过——
应对“未富先老”尽早着手
【背景数据】我国自2000年整体进入老龄化社会后,人口老龄化日趋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据初步统计,截至2008年末,全国60岁老龄人口近1.6亿人,占总人口的12%。到2030年,我国老龄人口可能会占到20%甚至30%,到本世纪中期老年人口可能会占到总人口的1/3,形势不容乐观。
“应对‘未富先老’必须未雨绸缪。”天津市河北区政协副主席冯幸耘委员认为,政府要将养老设施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综合运筹,分步实施。根据发展目标,在新建居住区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通过划拨、优惠平价和招拍挂等多种形式解决土地来源;在建设惠及中低收入人群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项目中,按照老年人口比例,规划建设老年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将一些闲置的学校、幼儿园、厂房、仓库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地改建为养老服务设施。
“在发展完善居家养老事业的同时,还必须进一步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机构养老事业。”杭州市政协主席孙忠焕委员认为,对个体而言,有利于增加老年人的幸福感,促进老年人生活品质的提高。对家庭而言,有利于减轻子女负担,促进家庭和谐。对社会而言,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大力支持养老社区建设”。杨超委员认为,“养老社区作为居家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具有医疗服务专业化、社区规模体系化、资源配置成本低等优势,能够更好地满足我国基本养老的需求。”他提出,应该加大政府税收优惠力度,加大政府融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养老社区。
【委员建议】发展养老服务业应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
【点评】人口老龄化,养老社会化。
缺钱咋整——
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新闻背景】据有关专家介绍,1993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当代人都在为前一代人支付退休金,而从下一代那里领取退休金。1993年,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此后国家开始为每一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但是,对于当时大量已经退休或将要退休的职工,由于此前没有相应的资金积累,他们的账户实际上是空账。据测算,这个空账的数额可能在1万亿元以上。为解决建立个人账户以后的空账问题,政府从2001年开始实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先以东北为试点,再向全国十多个省份推开。
“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有利于填补养老金缺口,为化解老龄化时代的危机打下基础。”一些专家委员认为,由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个人账户基金即便做实也只能存银行、买国债,投资范围狭窄,存在贬值风险。国家有关部门宜早日出台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利于基金保值增值。
“商业养老保险在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领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能提供更高程度的保障,弥补社会基本保险保障的不足。”中国人保集团总裁吴焰委员认为,从覆盖面看,截至2007年底,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1519亿元,缴费职工人数929万人,仅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3.4%,低于2000年(企业年金试点第一年)缴费人员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5.4%的水平。从国际比较看,我国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应该制订一定的目标,比如定一个三年或五年的规划,逐年提高养老保险覆盖比例,最终做到13亿人全覆盖。在国家提供的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障之外,个人可以再为自己购买商业化的养老保险。
民建中央副主席李谠委员认为,应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实现“税务部门征收,养老保险经办部门发放、财政部门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委员建议】破除身份制,统一制订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农民的养老保险标准;建立健全对养老保险基金的严格监管体系。
【点评】养老保险,人人有份。
农民咋办——
“三位一体”提供养老保障
【现状调查】60岁,对于城里人来说,是颐养晚年的开始。不用上班了,每个月都能按时领到退休金,散步、下棋、喝茶、聊天成了生活的主旋律。而同样的60岁,对于农民来说,则是一个“继续劳动”的年龄。河南省调查显示,农村60岁以上老人自食其力的约占15.4%。许多农村老人仍旧要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为当下的生活费和未来的养老金而忙碌。
差距如此之大,只因为他们分别生活在城、乡这两个不同的区域。不少委员呼吁,为消除这种差距,让农民也老有所养,应尽快建立并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康耀红委员认为,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一直采用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方式。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功能开始弱化,家庭养老保障难以为继。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已不能适应农民养老的现实需求,必须寻求新的途径。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已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国家也将在三个省进行新农保试点,这是最符合农民心愿的大好事。”江苏省政协副主席陈凌孚委员认为,应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做法,对“新农保”的筹资原则、缴费基数、覆盖对象、财政补贴办法、基金积累模式、待遇标准的相对统一、领取年龄、工作经费来源等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出台以国务院名义制定的法规。
民建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委孙贵宝委员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迁移流动,农村出现了大量留守的“空巢”老人,老龄人口比例高于城市,而且未来将以每年3.3%的速度增加。解决“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应贯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三位一体”方针,由于农村老人生活水平低、生活保障弱,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规模的转移就业,更使很多农村老人生存状态不容乐观。
【委员建议】着手建立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险体系。国家拿出一部分、地方财政拿出一部分、农民自己再交一些,鉴于国家财力有限,国家可负责提供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障。
【点评】政府“新农保”,农民好养老。
部委动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工作已经结束,并将尽快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定颁布。
●全国现有21890万人参加养老保险。2009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从2005年起连续4年较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基础上的再次提高。(潘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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