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建芳)3月24日,华夏银行公告称,自4月8日起,电子银行和电话银行部分业务和服务将执行新的优惠收费标准。优惠方案执行至12月31日终止。
其中,个人客户账务短信收费原标准为12元/年,优惠期暂不收费。
个人客户通过网上银行本行异地转账服务原标准均为按转账金额的1%。收取,不足1元按1元收取,最高收取10元。而优惠期费用打五折,最低1元。网上银行个人客户跨行同城快速转账服务按转账金额的1%收取,最低1元,最高收取50元,优惠期五折优惠,最低1元。电话银行跨行同城和异地快速转账结算手续费均按转账金额的1%收取,最低1元,最高收取50元。优惠期内五折优惠,最低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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