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畅 韩晓东 实习记者 叶倩
就地方债发行中的风险问题,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需要通过事先论证、事中监控和事后审计,严格控制地方债使用中的资金风险。
中国证券报:发行地方债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采取中央代理的方式进行发行?
刘尚希:2000亿元地方债的发行属于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部分。4万亿元投资中,中央投资共1.18亿元,中央在今年安排了不少投资项目,其中很多需要地方提供配套资金。目前地方融资体系不健全,融资能力有限,全国财政收入现在也出现了同比负增长。发行地方债的做法以前没有过,属于“保增长”的一个创新型做法。
这与1998年的情况比较类似。当时中央增发长期建设国债,不少是转贷给地方政府使用的。但当时这部分没有纳入地方政府预算,也没有进入赤字,管理和使用上就有漏洞。这次采取中央代理的方式发行地方债,纳入了地方预算,并接受人大监督,管理和透明度就大大加强了,也可以期待使用效果会更好。
刘桓:中央代发地方债,避免了在目前经验不足、体制不够健全时,贸然下放发债权力给地方所带来的问题。增加当期财政收入,增加的资金用于改善民生,改善经济环境,促进投资,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地方债将来会上市,会流通,由中央代为发行,会获得比较高的信用评级,降低融资成本,也减轻将来地方还本付息的压力。
中国证券报:发行地方债的机制是否可持续?明年还会不会发?
刘尚希:明年是否继续发行地方债,现在无法肯定。如果到时我国内需已经启动,经济状况出现好转,就没有必要再发。但如果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继续蔓延,国内经济继续低迷,则应该考虑继续发行地方债,甚至继续扩大规模。
刘桓:目前全国有三分之一的省份要靠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来实现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地方债要求三年后就还本付息,需要项目能产生足够的经济效益。很多地方发债拿到资金后,用于修建铁路、公路、水利电力建设、市政建设、改善民生等项目,这些项目有的是投资回收期较长,有的是经济效益小而社会效益大。这都会对地方造成还本付息的压力。因此,地方债发行的程序一旦启动,就很难停下来,这是我国公债体系改革的开端,因此必须要实施好。
中国证券报:如何管理地方债的风险?
刘尚希:防范地方债风险,最重要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加强透明度,将地方债投资项目、项目工期、负责人等信息进行公开,减少失误和腐败。
刘桓:地方债风险的大小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项目本身能产生的效益;二是地方财政的财力。因此在地方债的使用方面,首先需要先花大力气去论证项目。其次,目前财政预算分为经费预算和资本预算两个部分,地方行政性的开支取得是无偿的,纳入经费预算的范围;国债需要还本付息,属于资本预算的范围,因此通过有偿的方式取得的地方债也要其纳入资本预算的管理范围,严格控制以保证资金按时到位,安全使用。另外,中央的监管必须到位,需要通过事先论证,事中监控,事后审计,严格控制这部分资金的风险。
中国证券报:地方债是否会有挤出效应?
刘尚希:发行地方债进行投资应该不存在挤出效应,2000亿元地方债主要是用于中央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如投入农村基础设施等公益性投资,对民间投资的影响较小。
刘桓:政府投资的主要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我国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6~18万亿,2000亿的投资所占比重很小,不会造成挤出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