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宇 北京报道
为有源头活水来
“安排省级政府适当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举措。”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谈到为何要发行地方债时如是说。
2009年我国的财政收支将十分紧张。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发行地方债有利于地方政府在分级预算运行中应对短期内公共建设等方面的高额支出,把支出高峰平滑化分摊到较长时段中,并借力于社会资金和市场机制发挥提供准公共产品的职能,有效弥补地方政府收入的不足。
同时,市场人士认为,地方债风险小,且由于发行量及偿债主体等原因,利率将高于同期国债利率,对于投资者来说也是比较好的投资品种。
此次发行地方债,国务院明确规定,地方债资金主要安排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贾康认为,公益性项目投资时间长,见效慢,普通投资者不愿意投,原本就应该由政府来承担,但有些地方政府受财力所限,只能先向社会筹资。指定地方债资金的用途一方面可以通过增加公共支出,为振兴消费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另一方面也便于中央政府监管资金用途,抑制地方政府的花钱冲动。
在谈到地方债的三年期限与公益性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的矛盾时,贾康认为,这是地方政府发债的首次尝试,今后可以尝试发行中长期的债券,补其不足。
规范地方“隐性”债务
众多专家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除了提到地方债在保增长方面的重要作用时,还特别指出发行地方债将成为我国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开启公债体制改革的里程碑事件。
据财政部财科所统计,目前以直接债务、担保债务和政策性挂账构成的地方政府总债务已达到4万亿元以上,相当于GDP的16.5%,全国财政收入的80%,地方财政收入的174.6%。
新华财经副总裁兼评级总监陈松兴则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世界银行曾经对比过中印两国的经济发展,之所以中国的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要远好于印度,其重要原因在于中国地方政府能够通过“隐性负债”筹集建设资金。
如今规模庞大的“地方隐性负债”的负面效应已有所显现,首先由于地方财政不透明,中央政府和地方人大都难以监管;其次,投资范围过宽,在竞争性领域挤出了民间投资;再次,滋生了借钱不还、本届政府借下届政府还的错误逻辑;同时还提高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
陈松兴认为,此次由中央代发2000亿元的地方债有非常深刻的含义。从规模上看,2000亿仅是一个试探性的额度,但重要的是,它迈出了公债体制改革的第一步。现阶段,一些中西部地区的地方财政状况,并不允许它们独力发债。而由中央代发,则可借助国家信用,提高地方债的信用等级。但今后的方向,一定是让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能够试点自行发债,同时逐渐将城投债这种地方政府的“隐性负债”纳入到相对透明的地方债发行体系中来,重新搭建中国的公债结构。
这项工作,首先要从地方财政的“透明化”开始,定期公布地方政府的收支和负债状况。有了公开的数据,中央政府就可以考虑扶持一两家大型的评级机构,让独立第三方为地方债评级,引入市场机制,逐步构建完善的地方债管理体制,培育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
财政部3月23日发出通知,新疆成为首个获准发行地方债的省级地方政府。专家表示,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面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发行的地方债,将成为我国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完成“保8”目标,汇聚社会资金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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