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印峥嵘
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一则批复表示,对沈阳星海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罗杰、罗旭申请设立辽宁永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做出“不予批准”的批复,并要求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保监会表示,保监会不予批准的原因是申请者提交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并非辽宁中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记者致电当地的114咨询台,发现这家“沈阳星海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10131000013541(1-1))并未进行信息登记,根本无法查到公司的联系电话,且没有相应的官方网站。辽宁中宜会计师事务所的多位负责人也表示,并未听说过这家公司。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徐高林表示,保监会既然受理了设立辽宁永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申请,说明申请人并不受其机械制造行业的限制,但是申请人财务上作假,违反了最基本的法律规定。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认为,设立保险经纪公司要符合《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中关于申请人资质、注册资本等多方面的规定,并非任何公司都可以设立保险经纪公司的。
(责任编辑:陈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