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落实《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开展2008年度寿险公司分支机构风险评估工作,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2005年12月31日前开业的寿险公司分支机构(限于省级分公司),向当地保监局报送2008年度非现场监管信息。
据悉,保险公司上报的非现场监管信息包括定量、定性两类指标。其中,定量指标包括业务风险评估指标和管理风险评估指标。前者需列示标准保费增长率、长期险保费收入增长率、短期险自留保费增长率、退保率、团体业务保单13个月持续率、团体业务保单25个月持续率、个人业务13个月保费继续率、个人业务保费25个月继续率、个人业务新单折标率、每元保费现金净流量、承保费用率、短期险赔付率等12个指标;后者需列示学历状况、专业技术资格状况、营销员持证率、员工离司率、营销员13个月留存率、违规指数等6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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