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娜)声称“为赚取小小的佣金提成,招商证券的客户投资顾问擅动客户账户进行大笔对敲,致自己损失1700万元”,投资者王先生、李女士先后将招商证券德胜门东滨河路证券营业部告上法院,要求追究其监管不力的责任。
两客户索赔1700万
55岁的王先生诉称,他在招商证券德胜门东滨河路证券营业部开设了一个股票投资账户。因资金量大,招商证券安排投资顾问丁女士为其提供专门服务。
基于对丁的信任,且丁告诉他“在个人电脑上进行大额交易有安全风险”,他就采取“向丁下达指令、由后者具体操作”的方式买卖股票。按照招商证券的内部规定,丁女士可获得他交易手续费的8%作为奖金(佣金)。
今年开始,王先生获悉,为获取佣金提成,丁女士未经自己允许,擅自利用该账户进行大笔对敲,致其实际损失698万余元。事发后,丁女士自杀身亡。
庭审时,王先生表示,丁女士欺诈客户,招商证券对其监管不严,应赔偿自己的损失。
招商证券代理人则表示,丁女士的行为超出其工作职责,是公司严厉禁止的行为,属丁女士的个人行为。此外,王先生违反合同约定将交易密码告知丁女士,在事发后对丁的违法违规行为隐瞒不报,应对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无独有偶,昨天下午,在西城法院,另外一名李女士也与招商证券对簿公堂。其情况与王先生情况类似,涉案的投资顾问同样是丁女士,但其损失额已增大到998万余元。
投资顾问擅动账户
王先生称,因为之前合作较好,他很信任丁女士。今年年初,他偶然听说,丁女士每个月挣取大量奖金,他的股票曾发生大笔对敲交易。他起初不相信,“账户记录会长期保存,她(丁)犯不上”,但后来他意识到,丁女士很可能是为了多挣取佣金提成,而在他的账户上做了手脚。
今年6月,王先生和丁女士面谈,丁承认她曾进行了多次交易,但请求其不要告诉营业部。不忍心看她的职业前途就此断送,王先生答应不向公司告发,但要求她制定合理的赔偿计划。其间,丁还给王先生手写了一份检讨书。
7月25日,王先生发现丁女士的手机无人接听,以为她跑了,就将此事告诉了营业部经理。8月1日,他听说丁女士自杀。
涉案人已自杀身亡
庭审材料显示,今年7月30日,丁女士高坠致死。
记者调查获悉,丁女士,今年32岁,2006年进入招商证券工作。记者拨打其生前的手机号码,该号已成空号。昨天下午,在招商证券德胜门营业部,客户服务部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她已经不在了,她出事了”。记者表明身份后,工作人员不愿再谈与丁有关的事情。
法庭审理时,王先生提供了丁女士的检讨书。检讨书称:“回想这一事情,当时就是鬼迷心窍了,被变向(变相)挣钱的想法给蒙蔽了,直到后来已经丧失理智了,还怀着侥幸心理,觉得只要有行情,就没问题,我辜负了您的信任”。
该检讨书还称,在王先生知道之前,她很长一段时间寝食难安,觉得无地自容。“要不是遇见您,我这一辈子就完了,请您再给我一次机会”。
对此,招商证券代理人表示,丁女士已不在人世,无法确认该证据是否是在胁迫下取得的,并要求进行司法鉴定。该代理人还表示,王先生在公司开立了5个账户。到今年6月底,5个账户共盈利六千多万元,而王先生只提他损失了698万余元的这个账户,不能“只享受盈利,不承担亏损”。
昨天,这两个案件均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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