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代理人出售投资型保险则必须向投保者说明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不得以高额回报误导消费者。这是保监会昨天公布的人身保险服务基本规范中所规定的。
由于寿险公司一直追求自上而下的规模导向,保险代理人在售卖保险产品时经常夸大或者误导消费者。
对于已经售出的人身保险,保险公司也有义务负责到底。按照规范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在犹豫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短信或上门等合适的方式对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新单的投保人进行100%回访。对于明确要求不回访的,保险公司应要求客户在投保单上亲笔书写并签名确认。对离司保险营销员所有业务和失效保单应于离司前进行100%回访,并告知长期险客户接替服务的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J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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