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理财经理只在签协议时说有汇率风险。但购买产品前未提及此风险,和澳元情况分析。”
理财周报记者 时晔 张伟湘/文
今年1月份,李先生在荷兰银行深圳怡景中心城支行以5万澳元购买了一款AIG聚焦中国农产品总回报指数的理财产品。
“2007年底,深圳楼市、股市都不好,存款也无法跑赢CIP,我想寻找一些其他投资机会。”眼下,有些懊恼的李先生向记者说道,“我本来觉得外资银行会更加专业,会好一些,但现在真是欲哭无泪。”
原来,李先生购买该产品时正好是接近农产品指数高位进去,之后又遭遇澳元汇率下滑。这款5年期的产品虽然是保本产品,但澳元/人民币的贬值就已经让他损失近30%,“没想到,原来保本的产品亏起来比股市还快!”
“我现在也在与荷兰银行联系,关于汇率风险方面银行能不能做出补救措施,但对方答复是不行,非常失望。”李先生表示。
“那么当时你并不知道可能存在汇率风险吗?”记者问道。
“当时理财经理只是在签协议的时候根据协议上的说明跟我说这个有汇率风险。但是购买产品之前未曾提及此风险,也未曾提供当时澳元的情况分析。”李先生回忆道,“当时也没有录音,没有经验,后来我才发现此风险提示只是简单写在合同上。”
不巧的是,李先生在购买产品时,澳元已经处于一定历史高位。一开始,产品本身收益也有10%,但好景不长,封闭期结束后农产品指数就开始下滑。之后,澳元急速贬值。
在起初澳元贬值时,李先生也曾要求对方给予澳元的后势分析。“但是,我一直没有收到具体的分析报告。理财经理和我讲,注重长期投资的理念。”遗憾的是,澳元就像在滑滑梯,一路下跌。
眼下,面对着已经亏损的局面,李先生已经不想此时再赎回,只好期待着澳元有反弹的时候。
“更加气人的是,其间理财经理换了3个,高级经理换了2个,外资银行所谓的一对一服务,根本就没有享受到。这些所谓的理财经理为了每个月业务达标,根本没有站在投资人的角度考虑收益问题。”
李先生说,“个个都知道股市有风险,但很少人知道原来做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也会出现这么大的亏损,亏损比例超过股市。政府在监管银行理财产品时是否有责任缺失呢?”
荷银回应:我们要求客户经理向客户提示全部风险
针对记者提出的澳元接下来走势、调整策略、如何执行风险提示等问题,荷兰银行并没有给予直接回应。
该银行在向理财周报记者发来的邮件中表示,“风险控制和风险揭示一直是我行非常重视的环节。我们每个产品的出炉,包括给客户签署的产品合同及产品相关的所有宣传材料都要经过银行内部不同部门的审批。和客户签署的合同中,我们会将产品涉及的全部风险(包括投资收益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全面详尽地揭示给客户。”
荷兰银行在邮件中还表示,“我们也要求所有的客户经理不仅仅是向客户介绍产品的结构和收益,同时也要把产品所涉及的所有的风险揭示给客户,并同时让客户完成一份产品的适合度问卷调查,以保证适合的产品推荐给适合的客户。”
专家说:投资者不要购买自己不明白的产品
荷兰银行一向注重设计挂钩商品、农产品的中长期产品,本款产品是该行产品的典型案例。
以该款产品为例,总体介绍结构产品的风险情况,潜在的风险为:(1)汇率风险,如本款产品用澳元而非人民币进行投资;(2)本金风险,该类产品的保本条款是有限制的,投资者持有到期才能实现保本,提前赎回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且收益按当时的表现计算;(3)模糊风险,从我们能搜集到的产品信息来看,该行产品的收益计算方式模糊不清,一般表述为“收益与基础资产正向表现挂钩”。
当然,结构产品也有一定优点:(1)潜在高收益,但请投资者一定要思量潜在高收益达到的可能性有多大;(2)保本保息,近来发行一些设置保本保息的产品,即在保本的基础上锁定一部分收益,如澳元锁定6%的投资收益。对投资者而言,此条款的设置是一利好消息。
投资结构类产品有三个关键点:(1)谨防投资收益和汇率双损失,尽量少买汇率处于历史高位的外币产品;(2)谨防基础资产和支付函数的错配,如看涨某类基础资产,就可选择看涨设计的支付函数,而本款产品的支付函数看涨,基础资产下跌,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正好反向;(3)所谓“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含义是在卖者详细揭示投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投资亏损应由投资者自己负责。投资者所能做的是详细阅读说明书,尽量衡量基础资产和支付函数的吻合度。一句话“发行方不会发行无法对冲的产品,投资者不要购买自己不明白的产品”。(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 理财产品中心 王增武 博士)
律师说:内地购买外资行理财产品,更需防范风险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培华博士表示,由于前文所述的理财产品几乎都由外资银行发售,因此不可避免地涉及香港和内地两地法律和监管的区别。
一般而言,香港的监管较严,而遇到理财纠纷,内地有法可依的凭据却并不多。例如在口头证据的采信上,香港属于英美法系,有许多判例可循,证据采信的原则比较规范。因此,从某种角度上说,在内地购买外资银行的理财产品时,投资者更需要注重防范风险。
有许多筛选技巧是投资者应该掌握的。投资者在购买外资银行的理财产品前,首先要留意外资银行是否有发售这些理财产品的合法资格。
其次是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先了解这究竟是什么产品,不熟不买。目前,外资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基本都挂钩股票、债券、房地产或其他基础建设方面项目。一般而言,股票风险较高,房地产风险相对较低,债券风险最低,但这样的“常识”并不绝对,因此,投资者需要关注挂钩理财产品中投资品种所占的比例。
再次,是关注理财产品挂钩的项目是否有担保,有些理财产品投向基础建设项目,如果这些项目有银行担保,投资者的风险会相对较小。有些理财产品推销时,客户经理可能口头告知客户产品有保本承诺,但客户一定要注意合同中是否也有这样的承诺。
最后,投资者要了解银行的实力,尽管银行规模大并不意味着它不会破产,但相对于小银行更有保障。在选择理财产品时,投资者可留一些产品的说明书,销售产品的客户经理的名片。如果还不放心,可以做个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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