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保险公司以稳健的投资风格著称,但在面临百年一遇的全球性金融风暴时,中国的保险公司也难独善其身,而受此影响最严重的莫过于一向高举高打的中国平安。
10月5日,在海外投资浪潮里担任“急先锋”角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318 SH)宣布,将在三季度财报中对于富通银行的239亿元投资计提157亿元的坏账准备。
至此,中信证券分析师黄华民预计,公司第三季度将出现每股收益亏损0.8元~1元。这意味着该笔投资的损失率超过65%,比平安保险2007年全年的净利润(155.81亿元)还要多。
本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平安保险面临的不仅仅是这个问题,子公司偿付能力不足和对海外投资的资金来源,都是值得关注的对象。
集团偿付标准是否该高于子公司?
早在今年4月,中国平安与富通集团签署协议,平安集团拟以21.5亿欧元收购富通集团下属资产管理公司50%。分析人士认为,鉴于目前的市场环境及状况,估计成交的先决条件无法完全满足,这宗交易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告吹”。否则,损失也许要达到200亿。
据了解,对富通银行进行投资的是平安集团下属的平安人寿。但作为平安集团控股99%的子公司,其损益合并进平安集团的报表中。
回想起更早些时,江湖上对于中国平安今年1月份1600亿巨额再融资用于海外大规模战略投资的传闻,不由让人惊出一身冷汗。中央财大一位老师认为,如果当时证监会批准平安的巨额融资计划,那么将募集资金用于海外投资,至今不知还要产生多少浮亏?
那么,向来备受垂青的中国平安是否会为此逃过一劫而心存感激了?
10月6日,中国平安新闻发言人盛瑞生在电话中对本报记者强调,公司从去年11月至今对富通集团股票的总投资成本为人民币238.74亿元,此次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资本金保持充足,财务基础稳固,偿付能力仍将保持在300%以上,完全可以满足各业务单位的发展需求。并说:“具体损失不做预估,以公司财报为准。”
但会计专业人士在对平安相关财报做出分析测算后,发现根据2008年中报,平安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已从2007年末的287.9%急跌至121.3%。由此可见,平安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已经迫近100%的监管红线。
相关分析也表明,偿付能力比平安人寿更差的平安财险上半年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也由去年末的181.6%急速下降至111.8%,逼近保监会关于100%偿付能力标准警戒线。不久前保监会完成征求意见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对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过分类,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以上保险公司属正常类公司,在100%到150%之间的保险公司将被列入“关注类”,在100%以下的则被亮起偿付风险“黄灯”。
至此,中国平安的保险业务已由“正常”滑向“关注类”,下个年报或中报,平安的保险业务会亮起“黄灯”吗?
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中国平安内部人士,均称“300%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中国平安集团,这是根据保监会对保险集团偿付能力测算办法计算得来”。中国平安证券代表周强对记者表示,“平安主要资本集中在集团,IPO以及香港上市募集资金主要集中在集团,集团的资金相当充足。”
既然资本主要集中在集团,那么保监会对集团偿付能力监管的安全线是多少?与寿险有限公司有何区别?记者采访多位行业分析师均表示不是很清楚。问到平安的内部人士,对方也不能确认保监会对集团和子公司的标准是否一样。
带着这个疑问,记者致电保监会相关人士,对方确认对于集团的监管安全线也是100%。具体计算方法参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4号:保险集团》。
那么,按照保监会解释,中国平安的偿付能力符合要求。但平安集团的偿付标准是否该和子公司一致,业内人士发出了不同见解。上海会计学院一位老师认为,平安集团与子公司的关系犹如央行和商业银行的关系,央行对商业银行的拨备要求和商业银行对客户的风险防范要求不一样,前者高于后者。
雷曼教训能提供什么样的反思?
平安保险董事会办公室柳先生向记者表示:目前集团有意向对平安人寿增资200亿,将会启动增资程序。据了解,投资富通是平安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手法是通过二级市场购入富通集团约1.1亿股股份。
而2008年8月29日公告中国平安公告称,公司决定对控股子公司平安寿险拟以总股本38亿股为基础,按照每0.76股配1股的原则向所有股东配售,总配股数为50亿股,每股定价1元,配股后其总股本将达到88亿股。如有股东放弃配股权利,其放弃部分将由其他参与配股的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认购。此次增资近50亿元后,平安人寿按今年上半年末数据计算得到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也仅达到150.6%。
并且,此次增资200亿是否用于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呢?
10月9日,中国平安董秘办法律相关人士对记者说:“对于平安人寿投资富通浮亏对偿付能力造成的影响,公司会增资200亿,15家股东按同比例增资,增资计划启动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会大大高于保监会的监管线。”
对于平安的做法,业内人士发出了不同见解,招商证券一位人士对记者说,这就是他们公司里自己的钱搬来搬去,意义不是很大。广发证券一位人士认为,中国平安集团的偿付能力充足率300%但子公司只有100%多的现象,说明平安集团资金充裕但是并没有注入子公司里,虽然给子公司注资,但是这笔钱实际上还是在集团,这种关联交易现象值得监管层注意。
记者经查阅相关法规,发现在保监会所颁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第三条中规定: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如果没有平安集团对子公司进行关联注资,子公司能避免因偿付能力不足亮“黄灯”的命运吗?另外,这次引发的美国金融风暴说明,对金融企业关联交易的监管是金融监管市场最为迫切的事情。
但如今,美国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已经倒下,这桩继1929年股市大崩溃后美国金融体系又里程碑事件,能给中国的监管机构对巨无霸级的金融企业监管提供什么样的反思了?
中小股东是否该为损失买单?
中国平安董秘办法律相关人士称,这笔投资富通的钱完全是中国平安控股子公司平安人寿的自有资金。并说虽然是集团控股,但是每个子公司都是独立经营。
对于问到是不是用客户的钱来投资时,平安董秘办人士应答“这是肯定不可能的,我们对不同的险种建立不同的独立账户。”并反复强调买富通的股票是平安人寿的自有资金,主要是IPO以及往年的利润盈余。据他了解,除平安人寿自有资本公积金外,还有一部分是海外融资的钱用来投资。
对于投资富通公司的决策是集团还是子公司,具体如何操作的问题,他说:“中国平安采用集中管控,这个投资决策是由整个集团讨论决定,程序方面按照寿险的程序来做。用集团还是子公司的钱投都无所谓的,因为都是平安公司的钱。”
平安为股东服务的柳先生在记者采访时,也极力强调这笔钱用的是公司自有资金,是子公司平安人寿自己的钱。当问及平安具体有多少自有资金?有多少可供投资的资金?这位柳先生说话就变得有些语焉不详。
对于这笔资金的来源,保险行业内的分析师们有不同的看法。10月9日,多位分析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称这笔投资是由保户出钱。
广发证券曹恒乾分析师指出,这笔钱是全部是出自寿险传统账户,并讲解道保险公司自有资产指的是可投资的资产。这里又细分为万能险账户、投连险账户等等还包括自有资金和传统险。但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份来看,一种是出现损失由公司和保单持有人共同承担损失,还有一种是损失由公司来承担,还有投连险等是全部由保单持有人个人自负盈亏。
曹恒乾就此分析,投资富通这笔业务是由平安来承担的,用传统险的准备金,如果发生损失就由股东权益里扣除。
平安董秘办人士讲道,对于这笔损失,在财务报表上先记在子公司上,因为集团对平安人寿99%控股,基本上100%并到集团报表内。
言下之意,子公司海外投资损失由平安集团承担。但,平安集团的股东该为这桩海外收购买单吗?
公开资料表明,平安人寿是通过二级市场买进富通银行的股权,如此大规模的资金使用并没有是否通过股东大会的信息披露。平安有关人士解释道,平安股东大会有类似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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