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辉 黄斌)以更多收益为诱惑,将储户的定期存款忽悠成保险产品。结果3年下来,1万元的投入只换回420多元“收益”,不及同期定期储蓄的一半。昨天,市民金先生致电本报,指责银行和保险公司销售存有误导。
据金先生介绍,2005年6月底,他去武胜路一家银行支行办理业务,准备把工资卡上的1万元转存为3年定期。当时,一位工作人员主动向他推荐保险产品,称这款当地一家寿险公司的保险产品3年后取出来,其收益肯定高于3年定期,而且还有一份保险。
按当时3.24%的利率,1万元存3年定期利息将近1000元。听银行的人说很“划得来”,金先生当即决定购买。第二天,保险人员拿着合同上门,金先生匆匆看了一眼便签了字,以妻子的名义投了保。
今年7月,金先生想把钱“取”出来。在这家寿险湖北公司,他被告知,这是款万能险,保险期24年。由于未满保险期,现在取出来只能作退保处理,要扣除750元的初始费用和一些退保费,金先生只能拿到10420元。如此算下来,3年前1万元投入,“收益”只有420多元。
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劝他,“最好再等等,越往后,费用会越低,收益就相对高些。”
金先生告诉记者,当年计划存定期,就是考虑到今年要用这笔钱。要不是当时银行工作人员信誓旦旦,他肯定不会“错买”保险产品。金先生称,银行和保险公司方面当初都无人告诉他这款保险产品属长期投资产品,有初始费用和退保费。
家境并不宽裕的金先生为了讨说法,多次到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没有结果。
昨日,记者陪同金先生再次来到相关银行,负责银保业务的李科长坦言,人的五指有长短,银行无法保证杜绝业务人员误导消费者。
而在寿险公司的投诉咨询部,一位杨姓女职员态度坚决:如果保险业务人员有误导行为,投保人要提供足够的证据。
金先生愤怒:“和银行、保险打交道,是不是随时随地要带上摄像机?”
走出保险公司大门,金先生由愤怒转为无奈:“被人‘忽悠’了,却只能吃个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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