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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大佬解读监管细则:洗牌刚刚开始 银行的你抢不走

来源:搜狐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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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狐财经讯 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面简称《办法》)的相关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并正式对外发布。《办法》当中明确规定了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余额上限,并规定实行客户资金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存管制度。

  下面是搜狐财经为大家整理的行业内专家和企业家解读,以飨读者。

  董希淼: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迎来为期不短的调整期

  银监会,正在就网络借贷暂行办法举行新闻发布会。与征求意见稿相比,“12条禁令”变成了13条(增加了不得进行资产证券化等要求)。但更意外的是,这个正式版的办法,对借款人的借款金额进行了限额管理(自然人在单个网贷平台和所有网贷平台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20万和100万,企业不得超过100万和500万)。

  这样的规定重在引导网贷平台以小额分散为原则,重在为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借贷撮合,从事实上的信用中介功能回归到到办法中的信息中介定位。同时,这样的限额可能也有利于降低网络借贷风险,推动网贷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不过,随着资金存管、机构备案、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陆续出台,小型网贷平台将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而大型网贷平台也得面对业务调整和转型的挑战,目测整个行业将迎来一段为期不短的调整期。

    周治翰:基本法明确网贷行业实施双负责制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表示,本次正式颁布的《网贷管理办法》作为网贷行业的基本法,明确了网贷监管由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由中央制定监管制度,地方负责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等,有利于监管政策的顺利落实。同时也给出12个月的过渡期,这期间各家平台需要逐项落实监管要求,并与地方监管部门做好具体事项的沟通,工作量还是非常大的,预计整体行业增速会暂时放缓。

  胡宏辉:监管细则出台有助于行业集中度的提升

  拍拍贷总裁胡宏辉认为,规定的推出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行业走向成熟。网络借贷要做小额分散、做普惠金融、服务消费是监管的基本思路,在这些方面拍拍贷的业务和监管的思路、大众的需求不谋而合。

  监管的出台将会使得大批制度套利的平台退出,行业集中度会大幅加强,规范性和老百姓对行业的信心也会得到极大地提振。

    郭宇航:银行独立承担资金存管被明确

    点融网创始人、联合CEO郭宇航表示,在《办法》中,银行独立承担资金存管已在法规中明确。对于当前出现的部分银行对接存管业务行动迟缓的现象,所了解到的情况是,部分银行并非不愿意对接存管业务,而是希望在明确的监管细则出台后,再没有包袱的参与到存管业务中来。考虑到近期已经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及其他一些配套法规,完整的执行网贷合规将大大提升行业门槛。

    胡新:小额分散将成网贷行业的大趋势

    PPmoney万惠联合创始人胡新表示,未来小额分散肯定是行业一个大趋势,虽然金融的风险跟融资的额度没有必然联系,但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周小川行长曾说过,无论传统金融机构还是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都要推出一些针对小额支付技术设计的金融产品。要设计单笔交易和日交易的限额,这样即便是发生的损失,也可以让风险相对较小。目前这个限额的设计至少能保证单笔的损失相对来讲比较小。

    肖文杰:极大推动行业信息共享

    分期乐创始人兼CEO肖文杰,网络信贷行业监管细则落地,确定了对行业采取备案管理而并非此前令业界颇为担忧的持牌模式,体现了监管层面对网络借贷在助力普惠金融、服务小微实体经济等方面正面价值的肯定,也为网络借贷行业留出了创新发展的空间。

    从分期乐和桔子理财的实践来看,中国网络借贷及消费金融的蓬勃发展会助推中国经济向内需转型升级,但是借贷过度也容易造成系统性的风险,监管细则明确借款人借贷余额上限可以有效防范过度信贷风险,同时也会极大推动行业信息共享,从而更好地规范新金融长期健康稳定成长。

    王征宇:网贷信用数据有望并轨  类资产证券化模式将成发展方向

    信而富CEO王征宇表示,网贷行业的信用数据无法纳入央行征信体系是目前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因素之一,在《办法》中,我们欣喜地看到关于增强从业机构与征信机构间合作的要求,但如何核实报送数据的真实完整,仍然需要进一步明确。

    从海外成熟的金融市场经验来看,美国著名网络贷款信息中介机构Lending Club以及Prosper都采用类资产证券化的操作模式来对接机构直接出资,并已形成普遍操作及规模化发展,这将可能是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希望监管部门可以借鉴考虑,需要为创新留下一些想象空间。

    吴逸然:核心竞争力尤为重要 处理小额分散交易是重点

    有利网CEO吴逸然表示,首先监管规则明确之后,网贷行业运作会越来越规范,获得更多投资人信赖。这对全行业都有很大的好处。另一方面,大家的核心竞争力会逐渐的凸显出来。比如要做小额分散,资产端的开拓能力很重要,同时,如何利用信息化的能力,组织和处理大量的小额分散的交易也非常重要。

    美利金融负责人:小额抵押贷竞争激烈

    小额分散必然是互联网金融首要坚持的服务原则,从风控的角度来看,小额分散也更利于风险控制,这也是行业自发展以来一直强调的。《暂行办法》中关于借款金额的限制,将对以企业贷款为主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影响较大,可能会导致平台集中转型,转向更小额分散的资产。那么,小额抵押贷、消费金融等具有小额特点的资产市场势必会迎来激烈的抢滩与竞争。

  唐军:《监管意见》保护了行业发展

  团贷网创始人兼CEO唐军表示,《监管意见》的正式出台,让这个行业有了合法的社会地位,作为国家认可的、由银监会监管的一个行业,以后我们做很多事情都是名正言顺的,不会再受到社会的歧视和各种负面舆论的影响。未来将会不会根据行业、市场的发展有一些大的改动或者改变,单单是确立了合法的社会地位,对行业及企业而言,就是非常大的利好。

  文件还提到“避免刑事执法混乱”等,这一点就从更大程度上保护了行业。此前一些执法不严谨的地区,是有一些执法混乱的现象的。所以,我觉得监管层是非常有智慧的,也是经过了深入调研和思考的。 

  刘金科:《办法》对大额标的平台影响较大

  小牛金服执行总裁刘金科表示,如果《办法》真的落地,会对一些做大额标的平台有很大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存在与发展就是弥补现有金融体系的不足,其业务模式从大额向小额调整是未来的趋势。

  《办法》考虑到避免给平台造成较大的冲击,给出了12个月的过渡期安排,并且要求过渡期内网络借贷平台需要通过采取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等措施。

    陶静远:网贷机构登记备案有助于信息披露

    民生易贷CEO陶静远表示,备案登记方面,从业机构需要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办法提到,备案虽然不构成对网络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这体现了投资风险自担的原则。从业机构的备案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少恶意诈骗,也是推动信息披露的重要举措。

    汪鹏飞:《办法》出台给予网贷平台合法地位

    微贷网副总裁汪鹏飞表示,《办法》出台被视作"网贷行业首部业务规范政策"的文件给予网贷平台更为合法的地位,有利于营造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大环境。网贷平台业务覆盖了大量无法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完善金融服务的长尾客户,在具体业务中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所以限额往小额调整应该是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监管办法明确了网贷平台信息中介、小额分散和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本质,这一内容对于以车贷业务为主的平台而言无疑为一重大利好消息。微贷网的借款标的以车辆抵押贷款为主,平均每笔借款金额在7万元左右,符合小额、分散的特点。

    胡玉君:监管细则待完善 投资者需防范倒闭潮

    东方汇总裁胡玉君表示,《办法》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有,第一会对行业造成大的冲击,一种比较极端的可能是在短时间内出现平台集体倒闭的群体事件,甚至不排除有的公司会提前跑路,因此对于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问题,要做好预案,防止高标准下带来的动荡洗牌波及投资者利益。

    第二,监管有效落地问题,不同于小贷公司,P2P网络借贷虽然类似于线上小贷公司,但其业务并不局限于平台所在地区,借款人和出借人来自全国各地。网络借贷的跨地区性质,决定了其属地监管的实际难度较大,由于各地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尺度的不同,如何有效防范网贷风险的跨地区传递,未来仍需进一步规定细化。

    崔海晨:平台暴露在阳光下 洗牌才刚刚开始

    金融工场CEO崔海晨便是,《暂行办法》的出台,为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的平台设定了相对具体的准入门槛,同时也明确了13条负面清单,意味着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有了明确的操作规则。所有平台将暴露在"阳光"之下,后期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平台肯定会进行相应业务调整,行业洗牌局面才刚刚开始。

    金联储负责人:政策"红线"更明确 平台转型时间紧任务重

    金联储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正式出台无疑是让政策"红线"有了更明确的说明,也使得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有了更为明晰的指引。与征求意见稿过渡期18个月不同,该《办法》给出的过渡期只有12个月,要求在一年内通过采取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等措施,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机构规范发展。这个时间对平台来说,可能任务还是比较重的。

    张磊:网贷行业首获正名 多维度考量运营资质

    懒投资CEO张磊表示,此次办法细则的出台,有利于整个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繁荣。《办法》的出台,是国家首次在政策层面上为网贷行业正名,并落实到行业规划当中。政策的落地施行,也为行业今后的发展明确了方向。监管细则明确了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的定位,同时对平台的运营资质也提出要求,例如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试等。

    孙雷:网贷以后是有人管的孩子 大标的平台回归普惠本质

    玖富创始人兼CEO孙雷表示,《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后,网络借贷不再是没人管的孩子,行业正式纳入政府法律法规的监管范围,这也是对合规平台的积极保护,不良平台会陆续淡出舞台。 对于借款限额的规定,这对于依靠大额标的拉动、交易额迅速增加,以及线下团队庞大的平台来说是个不小的震动,后续调整转型、回归到普惠金融的本质将是大势所趋。对无法适应《办法》的机构,建议最好抓紧申请相应牌照。

    王吉涛:网贷行业格局变迁 中小平台陆续推出

    爱钱帮CEO王吉涛表示,《办法》的出台肯定了行业的合法地位,给行业明确了边界。近年来,网贷行业创新出了供应链金融模式等多种贴近市场的方式,做好了传统金融的补充角色,让社会资金得到了更大范围和层次的流动,而暂行办法中关于借款限额一条会让行业格局彻底改变。优质资产向更低成本的机构资金聚集,大平台转型,中小型平台陆续退出。

    李玉维:小平台生存难 大平台转型难

    金信网副总经理李玉维表示,对借款人在一家网贷平台上的余额做出要求容易,但在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则很难控制,这就需要促进网贷行业的信息披露和信息共享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打破网贷平台之间信息孤岛现状。此外,随着资金存管、机构备案、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陆续出台,将出现"小平台生存难,而大平台转型难"现象。

    王晓婷:过渡期减少6个月 平台转型任务加重

    捷越联合创始人王晓婷表示,《办法》对平台的相关业务划定了红线,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需要尽快调整或转型或退出市场。规定对以大额借款标的为主的网贷平台业务以及部分较高金额的借款业务影响比较大,面临业务转型的局面。与征求意见稿过渡期18个月不同,《办法》给出的过渡期只有12个月,这对于平台来说任务加重了。

    谭淳:限额规定需要建立统一信息共享系统

    掌众金融cso谭淳表示,小额分散原则是互联网金融一项重要原则,这也是普惠金融的要义之一。借款限额可能会给行业带来一定调整压力,尤其是经常发大额借款标的的平台,以及部分金额较高的借款业务,但整体上不会形成冲击性影响。目前信息不透明,许多借贷信息很难做到确认,这个限额规定需要行业内尽快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共享系统。

    罗川: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刚性兑付预期

    道口贷董事长兼CEO罗川认为,《监管细则》的出台,对于整个网络借贷行业将是很好的促进。中对信息充分披露、投资人(出借人)教育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甄别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强调对于平台充分信息披露的要求,这也让投资人可以更好的理解所投项目的资产标的。同时,细则中明确提出的合格投资人条款,意义重大。可以看出,细则要求投资人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刚性兑付的预期。

    袁成龙:资产端要求增大 行业将迎来重组潮

    向上金服CEO袁成龙表示,《办法》对平台的资产端要求增大,大型平台将面临行业转型、转变业务模式、寻找合适的资产端,未来行业也可能迎来并购重组的浪潮。目前平台所做的业务不一而同,并购重组很难实现资产整合,目前行业存在12个月的整改期,平台想要多元化发展,首要问题是尽快优化资产端,找到优质资产。

  惠轶:银行的就该归银行 小微信贷才是互联网企业标的

  神仙有财CEO惠轶表示,本次网贷监管意见对于限额的明确规定,实际上是与不久前限定银行理财资金、资管资金进入非标投资的思路是一致的,就是让银行的归银行,传统信贷业务,特别是大额信贷业务是银行的强项,那就让银行把这部分做好,把风险管住,而小微信贷、普惠金融银行没有精力做,就放开给互联网企业做。

    郭鹏:鼓励输出创新力量 发挥行业差别风险容忍度

    九斗鱼CEO郭鹏表示,监管细则的落地,在规范网贷行业发展的同时,有利于鼓励更多平台持续输出创新驱动的力量,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做好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产品优化、服务升级。有利于鼓励更多平台不断地去完善贷款审批机制、信贷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发挥网贷行业的差别风险容忍度,起到对银行等主要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作用,更好地促进社会金融资源有效配置,有效提升三农群体、中小微企业主的金融获得感,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唐学庆:基本大法尘埃落定 行业合规进入倒计时

    紫马财行CEO唐学庆表示,从监管条例的细节改动上可以看出,监管层目前更加侧重于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治理,这与近期国内在多个金融理财领域普遍掀起的"强监管"态势相呼应,确立了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体系补充的市场地位。在办法正式稿发布后,整个网贷行业将正式进入合规倒计时,虽然有关银行资金存管、信息披露、退出机制等相关配套措施仍待落地,但是网贷行业的"基本大法"已经尘埃落定,各平台均需加快合规调整的步伐,尽快向监管《办法》要求靠拢。 

   唐培鑫:建立借贷数据库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豆蔓理财CEO唐培鑫:“控制借款规模,在现阶段对遏制一人多贷的情况必然产生积极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建立借贷数据库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才是彻底防范一人多贷情况最佳解决办法。”

  周世平: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自担风险投向实体经济

  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监管细则出台的积极意义值得肯定,对于行业的规范发展会起正面促进作用,有了明确的目标平台也有努力的方向。红岭创投早已做好转型准备,近期将重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近快向合规方向靠拢。同时我们对限额持保留意见,从行业发展趋势看,未来信用中介必不可少,因为传统银行仍然有大量企业的融资服务无法覆盖,市场需求巨大,民间金融线下千百年一直存在,与其线下乱象丛生,不如放开搞活,即让百姓多了投资渠道,也让众多企业获得发展资金,信用中介只要做好严格监管,利大于弊,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自担风险投向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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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玉庆 UFO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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