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项目
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支付 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支付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一档 二档 一档 二档
一级医院
90 95 10 5 80 85 20 15
二级医院
87 95 13 5 60 65 40 35
三级医院
85 95 15 5 40 45 60 55
重庆晨报讯
(记者 雍黎)慢性髓性白血病、胃肠间质瘤纳入了我市医疗单病种结算。昨日,市人力社保局与市财政局、市卫计委联合发文,公布慢性髓性白血病、胃肠间质瘤两个病种纳入我市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名单,每年门诊医疗报销最多可达6万元。
需向参保地医疗保险机构申请
只要是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因患慢性髓性白血病或胃肠间质瘤且获得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的人员,其在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可实行门诊单病种结算。
按规定,慢性髓性白血病、胃肠间质瘤病种每年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限额标准为6万元。报销范围为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所发生与疾病相关的医疗保险目录内的检查、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不过在限额以内,药品不受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限制。报销比例见表格。
新规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这两个病种的单病种结算内容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慢性髓性白血病、胃肠间质瘤病患者的门诊单病种限额标准内的实际报销额应计入其年度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限额标准内报销的医疗费用分别由统筹基金和大额基金支付。居民医保限额标准内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限额标准内未报销费用计为自付费用,按规定享受大额医保待遇。
作者:雍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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