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记者 周舒婷 通讯员 刘一慧 姜新林 贺铁斌 金锋华
近年来,银行卡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以中山为例,今年1~7月,中山中院受理18件,一院受理722件,二院受理55件,共计795件。而去年同期,中院受理17件,一院受理639件,二院受理22件,共计678件。据了解,增加的案件主要分布在克隆卡案件及信用卡透支案件。
为何银行卡犯罪频发?
目前,银行卡犯罪呈现出职业化、智能化、园际化的趋势,而且涉银行卡案件的破案率并不高,其中绝大部分案件都最终转化为客户起诉银行的民事纠纷。究其原因,一方面,银行卡业务中普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轻管理”的发卡行为;另一方面,银行卡技术相对落后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据了解,国际上大多采用新一代智能IC银行卡,但我国目前仍主要采用磁条银行卡,技术门槛低,银行卡信息容易被窃取并进行克隆。
被盗刷后责任如何分?
在披露的案件中,法院判决银行和用户承担责任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既有判银行负主要责任,也有判银行与储户各负一半责任。同样是“克隆卡”案件,为何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
对此办案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克隆卡取走客户钱,根本原因是柜员机不能识别伪卡,被骗的对象是银行,而不是存款人,因此银行应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面,存款人负有保管密码的义务,泄露了密码,则存款人也存在一定过错,一般认定承担次要责任。在具体的案件中,办案法官会根据相应情况酌情裁定。
盗刷案审理有何难点?
据办案法官介绍,今年来审理银行卡案件的困难主要存在于三方面。首先是归责难,储蓄存款合同不在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之列,尚没有明确的关于责任划分的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对于盗刷纠纷的责任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其判决也不尽相同。通常认为持卡人属于弱势群体,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是举证难。通过柜员机取钱,银行很难证明使用的是真实的银行卡,客户也很难证明自己没有泄露密码,其实任何一方都很难取得对方故意或过失的责任证据。一般而言,法院认为只要银行未能识别克隆卡,而且银行又不能证明密码是持卡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泄露的,则银行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最后是送达难。信用卡透支案件普遍存在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情况,诉讼文书送达困难,很多案件都是通过公告送达。有的人不珍惜信用,一人持有多家信用卡,大额透支后逃避还款,以致被多家银行追偿。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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