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雪)日前,生命人寿广元中心支公司首例生命福瑞保险卡案件获赔,被保险人王先生因意外伤害获得赔付金944.51元。
2014年2月2日王先生在生命人寿为自己购买了一份生命福瑞保险卡,保费100元。保障为:意外身故100000元,意外全残90000元,意外伤残10000元,意外医疗费用补偿5000元,意外住院每日补贴50元/日(最高赔付180天)。今年4月28日,王先生在田间干农活时,不慎被农用机器砸伤右脚,大约十余天后伤口仍未见好转,立即前往剑阁县人民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右脚2、3趾远节开放性骨折并感染。期间,生命人寿剑阁支公司内勤人员对王先生进行病情的探视,并了解了事故的详细经过,告知理赔所需的相关资料。
6月23日,王先生向该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相关资料,经公司审慎的审核后,依据相关保险条款约定给付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644.51元;给付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300元,此次意外住院共获得赔付944.51元。
作者: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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