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农业合作社经理程祝新告诉记者:“我们今年的规划在咸宁市要做到20家直营店。”
由于缺乏实物抵押,过去,程祝新的蔬菜 种植合作社在银行最多能贷到5万元;而民间借贷,则要承受15%以上的高利息。今年初,湖北省在全国率先推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四家金融机构分别对口支持四个类型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制度保证,激发金融创新。4月,通山县政府和当地金融机构合作,推出“合作助农贷”服务:县财政拿出财政周转金500万元成立“助农保证金”,作为银行的风险“兜底”,银行同时将它放大5倍至2500万元,成为贷款本金,县里的农业合作社可以得到单笔最高50万元的信用贷款。程祝新的蔬菜合作社正是受益者之一。4月底发放的50万元的贷款不需要任何实物抵押,9%的利率也比民间融资低上4成。
通山农业合作社经理程祝新告诉记者:“这次的贷款对我们的企业发展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
今年初,湖北还提出“四个高于”的信贷目标,核心是要加速提升对涉农和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也引来金融机构积极响应:省内银行又设立了8家中小微企业专营部门,以简化审核流程,单列信贷指标,加大风险容忍度等方式来支持中小微企业经营。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就自我加压:对于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要以15%以上的速度逐年增加,对于招收3名以上应届毕业大学生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可以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最多再下浮20%。
华夏银行武汉分行中小企业信贷部营销总监于广武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信贷资源优先向小微企业倾斜,专门建了针对小微企业的审批通道,只要资料齐全,两到三个工作日就可以放款。”
今年第一季度,湖北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6152.9亿元,同比增加943.5亿元,增长18.1%,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0个百分点,支农支小力度居中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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