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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消费成投诉热门 金融维权如何为钱而战

2012年03月15日06:00
作者:搜狐理财整理

  “信用卡被消费”成热门投诉

  不要把大额信用卡与网络购物等账号捆绑,以免个人卡信息泄露造成损失

  ■新快报记者 程欣

  明天又是一年“3·15”消费权益日,金融服务业与民生息息相关。从银行卡的办理到存取款再到理财产品的投资等,无不涉及到金融业。那么

该如何维护个人权益呢?本报记者收集了一组行业内常见的热门投诉问题及应对方法。

  现象1

  假钞事件多是个人调包

  每天前往银行存取款的市民不计其数,近期有多名网友声称自己在银行柜台取钱不幸取到了假钞。其中是否另有隐情呢?

  银行业内有关人士表示,从银行的ATM柜员机流出假钞的概率非常小,严格意义上来讲,在银行内部整个验钞流程是非常严格的。有关银行方面还表示,各银行方面收到有关假钞的报料,常常是市民在取款时并未检验自己所取的现钞,而事后才发现所取的钞票中有假钞。“假如市民取完现钞后直接离开,银行方面很难界定(假钞是不是从银行流出来的)。”有关银行方面还称,部分市民称自己取出了假钞,银行和警方在调查视频监控录像后,发现不少情况是投诉者自己进行了“真假钞的调包”。

  消费提醒

  发现疑问钞票不要离开现场

  在这里,业内人士则建议,市民前往各银行网点取款时,尤其是去ATM柜员机取款,最好当场仔细核对真伪。假如真发现有疑问的现钞,可以立即对着自动柜员机上方的摄像头,出示清晰的钞票编号,同时一定不要离开现场,请他人帮忙通知该网点的工作人员,或者直接拨打银行24小时客服电话反映情况。

  现象2

  误把保险产品当成“定期存款”

  原本是前往银行办理定期存款,没想到却被保险公司驻点的工作人员忽悠。一念之间,把原本该办理定期存款的资金转而买成了保险产品。事后发现,又被保险公司通知,单方毁约将损失部分资金。究竟该不该投保各类分红险种呢?不少市民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市民杨先生报料称,他前往某行支行准备办理为期三年的定期存款业务,但柜台的工作人员则告知,他的三年期存款定期被办理了某保险公司旗下的分红型险种。该工作人员还告知,比纯粹的定期存款划算。然而,当杨先生打电话给该保险公司客服时,却被告知,这一分红险投资期限为10年。假若要退保的话则会扣除手续费等,无奈之下,杨先生只好自认倒霉。

  东莞厚街一市民称,他前往某行厚街支行存钱,等候排队的时候,现场有穿着工服的工作人员告诉他,现在银行有不少理财产品且收益也不错。由于自己被“收益高”等说法所吸引,当时一次性投资了2万元买了一款产品。回到家中,自己查询相关信息时才发现原来是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分红型险种,且不能提前退保。该爆料人随后向网络和纸媒报料,要求该保险公司退还其全额保险及利息。

  消费提醒

  应据个人理财需求选定投资方式

  有关银保渠道的业内人士分析,这类现象在去年下半年以来已经有所收敛了。国家有关部门也对保险公司派人员到银行销售保险产品这一做法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在此之前,上述市民遭遇的问题普遍存在。一方面,保险公司借助银行可信度较高的优势借机销售旗下各保险产品,另一方面银行多一个理财渠道的同时,也从中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但由于银行对进驻在其网点的保险人员并未有严格的统一规范和要求,所以造成银行一时间成了保险公司的“替罪羊”。

  如今市民前往银行办理定期存款事宜时应当很少会再遭遇上述两位市民的情况了。除了保监会对银保渠道进行严格规范外,银行、保险公司也加强了自身的管理和专业的培训。如今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已经不再被允许在各银行网点长期驻点,如果再遇到这类事宜,建议市民根据个人投资理财的需求选定投与不投。另外,遇到强制或者被纠缠销售的情况,市民也可向网点的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投诉。

  现象3

  信用卡问题成热门投诉

  随着信用卡的发卡量急剧增多,市民在刷卡及还款过程中,常常遇到各种烦心事,反映较多的莫过于因晚还款一两天或者只差几元钱未填满就需要交滞纳金,或者被收取消费利息等。

  3月10号,在东莞南城上班的刘小姐,因周末加班,未能及时前往银行还款。3月12日,她趁着中午休息的时间前往该行的网点去还款,发现仅仅晚两天还款就被银行收取了近60元的滞纳金。对此,刘小姐愤愤不平地在网上投诉,才晚了两天,银行也太不人性化了!

  东莞一网友在网上爆料,他的信用卡一直在身上,且人也在东莞。去年年底时,却收到某行的电子对账单,发现其中有一笔在佛山消费了16000余元,随后该网友向该行信用卡中心投诉并报了警。经过核对后,才知自己的信用卡已被人复制。

  业内分析

  迟还款全额罚息是惯例

  信用卡迟还款被罚全额息是各家银行一直以来的行业惯例。尽管有极个别银行取消了全额罚息,但国内绝大多数银行仍在执行这一惯例。即使有几毛钱未能还清,银行亦会按照未能全额还款来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

  而信用卡被异地陌生人复制且被消费。这一损失,银行方面的确应负有一定的责任。有关银行也回复,这类情况如果查清楚不属于客户本人的消费,的确不用客户来还款,同时亦会加强管理客户使用信用卡的安全问题。

  消费提醒

  无法及时还款 可先申请缓冲期

  像刘小姐遇见的情况,大多数信用卡使用者会经常遇到。有关银行信用卡工作人员则提醒,一般情况下,万一客户因意外情况无法及时还款时,请提前在还款日拨打客服电话,银行则会给予一两天的缓冲期,如果客户没有拨打电话申请晚还款,则会按照全额罚息的惯例收取利息。

  而上述东莞网友遇到的情况,建议市民在使用信用卡时最好设置消费密码,另外尽量不要把大额的信用卡与网络购物等账号进行捆绑,以免个人卡信息泄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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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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