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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房价调控目标有名无实 多元统计口径埋伏笔

2011年12月06日14:02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齐琳
  就在外界普遍关注限购令到期城市是否会延续的同时,更多的城市已经在为自己年初上报的楼市调控目标是否会达标而努力“冲刺”。而“新建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新建普通住房”等多样化的统计口径可能让调控目标这条“红线”变得有名无实。

  记者根据公开发布的房价统计数据发现,由于上半年特别是一季度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该目标能否完成,目前尚存悬念。有房地产行业研究专家直言,各地采用的去年房价基数不尽相同,有的把保障房纳入统计,最终可能“达标”的房价是被“调控”操作出来的数据还是真正的房价是最大问题。

  根据今年一季度住建部发布的数据,截至3月31日,全国657(包括287个设区市、370个县级市)个城市中,已有608个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占92.5%,在上述公布调控目标的城市中,北京是惟一承诺“稳中有降”的城市,其余多数与经济增速或城市人均收入挂钩。

  记者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百城月度房价统计数据统计显示,部分城市目前房价上涨的幅度已经超过其预定的调控目标。

  “主要是很多城市,特别是二三线城市在一季度的房价上涨速度过快,随后虽然涨幅有所放缓,但仍处于上涨区间,导致全年的增幅较大。”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告诉记者,无论是国家统计局70大中城市的房价涨幅数据还是机构监测的百城均价数据,上涨拐点的确立都是在10月之后,在此之前长达9个月的时间里,各地的房价仍然是处于上涨区间。此外,约2/3的城市属于未限购,容易受到临近限购城市外溢影响。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则指出,由于年初各地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定得都比较高,因此对于大部分的城市来说,完成调控目标问题应该不大。“最大的问题在于,所谓调控目标,最终是调控的数据还是真正的房价。” 陈国强在关注各地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时还发现,各地采用的基数不同。如合肥、上海等地的控制目标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而兰州、银川等地则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为基准。

  陈国强直言,“以新建住房价格为基准的计算方式包括保障房在内。而保障房价格很低,能够拉低住房整体价格水平。这意味着商品房的涨价空间就会大幅增加。政府控制房价的绩效就失去了意义”。

  “许多城市制定与GDP增速‘挂钩’的调控目标,从近期主管部门多次传达出的信号判断,无论调控目标是否能够完成,房价涨幅仍然较高的城市很有可能面临继续从严调控。”张月指出。(记者 齐琳)
(责任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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