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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贷族遇银行反价 银监局出新规不准临时变卦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1年03月02日06:59

  今年春节过后,深发展、农商行、兴业、工行等多数银行取消了首套房贷优惠,并波及一批“等贷族”。本周一,诸多贷款客户集体向银监局投诉。针对银行反价行为,广东银监局日前作出了回应,要求银行按贷款合同或同贷书约定利率执行,对于没有约定的,则要求银行尽量作出

让步,并于15日内给予最终答复。

  针对银行反价行为,广东银监局对外界作出回应,对于已签署贷款合同的,要求银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和利率优惠执行,不得单方面以各种理由强迫贷款人追加协议、上浮利率等,对于签署了同贷书,同贷书中对利率优惠折扣有明确约定的,也要求银行尽量按照之前约定执行,但对于没约定或银行有豁免条款的情况,银监局将要求银行和客户协商,最好能作出让步,并要求银行15天内给客户最终的答复。

  昨日,记者联系了多家银行,部分银行态度已有缓和,并表示将按约定利率放款,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办公室负责人回应称,今年以来受宏观调控政策和流动性逐步收紧的影响,其信贷规模受到很大限制,尽管如此,华夏银行积极向上级行申请更多的信贷额度,“对于已签订借款合同和同贷书等相关协议的客户,将严格履行相关责任义务。”

  农行广东分行则表示,对于已签订正式购房借款合同的首套房贷款,将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对于已出具了贷款意向书的首套房贷款,根据实际贷款调查、客户资质等情况在利率上区别对待,对于优质客户可适当优惠。工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称,如果客户只是递交申请,但未审批贷款、双方尚未签订合同的,则首套房贷利率的优惠幅度仍未确定,但之前有约定的,会尽量按照约定的折扣利率执行。

  广州农商行相关人士则指出,对于之前已经签订了贷款合同的,农商行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成数和利率执行,如果只是签订了同贷书,因种种原因至今未放款的,该行会尽量在信贷总额中腾挪出部分,给这些客户安排优惠折扣,但能否全部获得优惠,则要看额度的多少和具体情况再定,不排除部分客户仍需等候一段时间。

(责任编辑:乔瑞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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