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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利率破限存悬念 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现分歧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欧阳晓红
2010年09月26日11:38

  囿于前三大寿险公司的反对,寿险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未能在几年前成行,而保监会不久前公布的《关于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昭示此项改革似乎得以“破冰”。

  不过,新政何时实施仍是未知数。

  改革分歧

  “请别

误会,我们没有说不同意寿费改革;也请慎重考虑,不要以传统险、分红险产品为界划分。”上述国有保险公司负责人说。

  上述人士认为,保障型产品不存在利差损一说,因而无需返还给客户;但如果返还型产品的预定利率提高了,就可能会产生利差损。这是因为,譬如5年期返还的保险产品,5年之后的回报有可能低于预定利率 (高出2.5%),利差损就出来了,对不同产品有着不同的影响。

  “因此对返还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的开放一定要慎重,甚至现价段,中国不宜开放,因为目前看,国内保险业还依赖于资本市场。”一位中国人寿高管说。

  现在的问题是,传统型保险产品包括保障型与返还型保险产品,中国人寿就以传统型产品为主。

  而《通知》明确指出传统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此外,《通知》还称“分红保险的预定利率、万能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不得高于年复利2.5%”。

  显而易见,《通知》的预定利率分类是遵循传统险、分红险为界,一统将传统险、分红险观纳入了改革范畴。

  一位国寿高管称,保监会历来主张保障型产品,短期看是如此效果,但长期看,由于价格低了,保障型产品的销售量就会起来,反而会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令保障型产品的市场占比得以提升。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说,保障型为界放开预定利率,比较合理。

  涨价的困惑

  《通知》下发两个月,寿险费率市场化的脚步也临近了。

  “如果按照《通知》执行,理论上保险产品的定价就会降下来,利于消费者。”一位保监会人士说。

  然而,业界却传出一些大病险停售后,新上市的险种费率有可能上调15%的消息。这无非是某些保险的一种营销手段,借此吸引客户,参与投保,该保监会人士说,“方向完全不对,监管层不会要求行业统一调整,都准备放开费率市场化定价了,决定权在保险公司手里。”

  据悉,如果按照现金价值的逻辑,大病险就可能存在涨价的理由。

  一位保险公司营销经理说,主要是监管层不让说涨价之事,实则大多同业都在往上调费率。

  “但是如果大病险有了现金价值,退保后就得返还现金,而这也是涨价理由之一。”上述营销员说。据其估算,每次大病险上调最低都是15%,有时是20%。

  据了解,信诚人寿内部就已下发停售“及时予”大病险,停售理由是按照保监会相关文件规定要求。

  而“及时予”是一款看起来受到客户认可的大病产品,据介绍,是一款不必等到生命快终结时才能赔。比如患者得的是良性肿瘤,一般不在保险范畴,但 “及时予”则可以先赔保额的15%给患者治病。

  上述营销人员说,现在保险公司一般不让对外讲涨价之事,但考虑客户利益,有的还是会让自己的客户知情。据悉,在日前某保险公司的一次客户沟通会上现场,因为停售在即,居然签下了数百万的单子。

  前述中国人寿的高管表示,倘若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执行,势必要上调费率,如此到底是维护了投保人利益还是事与愿违呢?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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