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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奴买房遇新政 房没买成白扔10万中介费和定金

来源:北京晚报
2010年06月09日07:19

  “虽然房子没了,还赔了近10万块钱,可我们夫妻间的感情更融洽了。”王磊(化名)一边浅笑一边告诉记者。

  王磊和妻子各自有一套房子,可因为都是结婚前买的,夫妻间一直没有婚后的共同房产。2010年初,小两口儿决定再买一套房子,作为共同财产。计算了手中的存款后,两人决定在三环和四环之间,找一套50平方米左右、单价在每平方米25000元左右的小一居,再向银行申请个商业贷款。



  4月,两人看中了三元桥附近的一套60平方米的“拎包入住”式公寓。签约当天,因为单位临时有事,王磊就让妻子做主去和房主商谈购房事宜,可谁知就这么一个“疏忽”,却造成了莫大的损失。“当天面谈后,和房主敲定的单价是每平方米25000元,这倒也符合我们最初的预期,可在贷款风险和月供上,却少估算了不少。”王磊告诉记者,妻子是个耳根子比较软的人,鉴于是第三套房子,在中介的建议下,她将房子写在了父母名下,以享受银行的首套房优惠,却完全没有考虑老人去申请商业贷款时的风险。另外,每个月8000多元的月供,中介经纪给算成了5000元,妻子也没有察觉出来,就当场签字,交了5万元的定金和将近5万元的佣金。

  晚上回到家后,王磊把合同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遍,又仔细算了笔账,才发现月供和税费上,中介给算少了不少钱。夫妻俩决定去朋友那里凑点钱,多付一成首付,以减轻每个月的还款压力。人算不如天算。就在第二天,新“国十条”出台,银行提高了对多套房的审定和借贷门槛,已经退休了的父母,被批贷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而且贷款利率的优惠也消失。而若没有了贷款,两人是不可能支付起房款的。纠结了半个月后,王磊最终决定,放弃这套房子。

  “中介费是肯定拿不回来的了,定金也因为违约不能退,可花10万元买个心安,也是值得的。”王磊告诉记者,经历了一次购房风波后,自己反而觉得是“丢了芝麻捡了西瓜”,妻子现在做什么事儿都变得比以前更有商有量了;而且两人也达成了共识,只要夫妻感情好,不买房子也能过一辈子。赵莹莹 J201

  画外音

  5月底“满月”的京版十二条中,“认房又认贷”和第三套房停止贷款的“史上最严厉”房贷规定,使得北京房贷市场的交易量在5月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分水岭,环比上月下降了约25%。在新规的制约下,不少购房人突遭无力支付首付的变故。根据北京中原地产的统计,自4月15日系列调控以后,出现了非常明显的买房客户违约的现象,目前客户违约比例已经达到了70%,而其中以银行首付提高、无力筹够首付为借口违约的买方客户,更是占到了违约总比例的80%。

  于是,为了买房而编造夫妻假离婚的无奈之举,自5月以来也时有发生,有的还弄假成真。“当房子背后代表了上百万元的货币价值时,也就出现了亲情被人们的逐利本性所代替的现象。这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缺失。只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这究竟值得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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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瑞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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