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于2010年6月4日至6月17日推出"中信理财之信托计划10063期5号"人民币104天信贷型产品。
产品投资币种为人民币,期限104天,起点金额为5万元。本产品投资方向为中信银行作为委托人,将通过发行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受托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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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信贷资产的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为本产品本金和收益的主要来源。如本产品在进行上述投资时,投资于部分债权,则按照债权具体投资比例实现实际投资收益。信贷资产借款人为秦山核电有限公司,贷款到期日为2010年9月30日,贷款利率固定。受托人根据该信贷资产的利率、期限、质量情况,参考市场及历史交易价格,以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受让信贷资产,该价格构成公平的市场价格。如信贷资产的借款人提前还款,产品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本产品或替换信贷资产。
预期收益:(1)若国家金融政策、信贷政策未出现调整,且产品投资的信贷资产借款人按约定时间和方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贷款债权正常转让等,则根据客户认购起点不同,预期产品年化收益率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对于购买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至20万元(不含)的客户,本产品费后年化收益率最高将可能达到3.1%;对于购买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客户,本产品费后年化收益率最高将可能达到3.3%。
(2)若国家金融政策、信贷政策出现调整,或产品投资的信贷资产借款人未按约定时间和方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贷款债权未正常转让等,则根据客户认购起点不同,甚至可能造成本产品本金与收益部分或全部损失。
该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者主要面临信用风险:存在着信贷资产借款人与信托融资类项目融资方违约,一旦违约可能导致投资者本金与收益到期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该产品适合稳健型投资者。
(责任编辑:聂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