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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超政协提案呼吁实质性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3月04日00:09
  同2009年的全国政协会议颇为相似,保险资金运用问题再次成为来自保险业的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裁杨超提交给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5项提案中,4项提案都涉及如何更好的运用保险资金。

  最引人注目的,是杨超呼吁切实落实相 关政策、尽快实质性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并且首次提出,鼓励保险资金投资于战略新兴产业。

  投资细则难产

  对于坐拥1.56万亿元总资产,资产规模已达全行业境内总资产37.7%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来说,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愿望比哪家公司都强烈。而在2010年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透露的目前“预计有超过1.5万亿元保险资金需要重新配置”,也彰显出整个保险业面临的投资压力。

  2006年6月,国发23号文(《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等;继而2009年3月颁布的新《保险法》从法律上明确放开了对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未上市企业股权等领域的限制。

  之后不久,保监会即展开保险资金进行不动产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实施细则的制定,经过多轮讨论和修改,时至今日,仍然未见真容。

  杨超表示,“由于缺乏更多的配置手段,不仅使保险资金过于集中地配置于收益率较低的固定收益品种上,未来将面临很大的利率风险,还使保险业投资收益过度依赖资本市场表现,尤其是2008年,股票市场单边下跌使全行业投资收益率下降至不足2%的历史低点,这一水平甚至低于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述两个实施细则的迟迟不予公布,一个重要原因是保监会正在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的纲领性法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中将对不动产投资和股权投资进行框架性的规定。

  该人士续称,《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已于2月初在保监会主席办公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并已上报国务院。“此草案与去年12月28日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变动很大,计划在两会结束后发布,之后就会出台不动产投资和股权投资的细则。”

  除了投资不动产的实施细则,杨超还在提案中建议尽快出台另外三个实施细则,即《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行业龙头企业等未上市股权的实施细则》;《保险资金投资和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和《鼓励有条件的保险企业投资其他非保险金融企业、开展金融综合经营的具体规范、办法或细则》。

  “最好优先选择保险行业中拥有强大资本实力、内控严密的大型国有保险集团进行试点,支持央企和行业骨干企业的发展。”杨超表示。此前杨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透露,中国人寿在2010年要着手进行股权投资,并已将成立中国人寿资本投资公司的申请报到保监会,此公司将专门进行股权投资。

  布局战略新兴产业

  保险资金投资和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在杨超的提案中被首次提出。

  杨超指出,由于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从投资到见效的运作周期长,需要资金量大,一般的短期社会资金难以支持,因此,更需要保险资金等中长线资金的介入。一方面可以有效发挥保险业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战略新型产业发展的作用,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贡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险行业自身的资产负债匹配,分散投资风险,促进保险行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目前,有关部门正酝酿推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此前的11月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首都科技界大会上,通过长达1.2万字的讲话,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出了详细的解释。按照他的讲话,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包括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和信息产业七大产业。

  知情人士称,在规划出台之后,国家将在财政、信贷等方面进行多角度的大力扶持。

  杨超的提案无疑是希望保险业能够参与到这一与“十二五”发展相结合的重大规划中,并从规划、组织、政策、运作、项目和扶持企业六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首先,杨超建议应由发改委牵头、保监会参与,尽快出台保险资金支持和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划纲要;并由发改委、工信部、国资委、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建立针对保险资金投资战略新兴产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推动其进程并及时解决投资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

  另外,在政策方面,由保监会出台相应政策和实施细则,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其他适合方式积极参与和促进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对参与、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保险企业给予一定力度的税收优惠。

  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士称,在保险资金进行不动产和股权投资尚未开闸的前提下,投资战略新兴产业不会很快放开,并且这方面的投资要涉及更多的部门,多部门间协调一致也需要较长的过程。

  “投资战略新兴产业也是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的方式进行,应该说在股权投资细则出台后,战略新兴产业投资的操作就不成问题,而最大的问题是如何挑选项目。”该人士续称。

  杨超建议,由大型保险公司牵头、中小保险公司参与、带动社会资本参加,组建以战略新兴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产业基金;并由工信部牵头,筛选一批安全性较好、收益较有保障的适合保险资金参与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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