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23日公告称,决定发行2010年凭证式(一期)国债,发行总额500亿元,其中1年期250亿元,票面年利率2.60%;3年期250亿元,票面年利率3.73%。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21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40家2009年至2011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