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主体的逐渐增多,如何加强对其的有效监管,保险监管部门正在进行探索将监管机构的设置延伸至地市一级。
在上周五召开的2010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介绍说,日前中编办已批准保监会在江苏、浙江、广东、山东、河北等五省开展设立地市级保监局试点。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试点初期,将在五个省各选取一个地市级城市进行地市分局试点,分别为苏州、温州、汕头、烟台和唐山。
吴定富表示,保监会将按照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的思路,完善监管机构设置,整合监管资源。将稳步开展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属地监管试点,逐步将部分监管职能从会机关直接承担,向会机关领导、辖区保监局负责、分工协作转变。
保监会目前共设有15个会机关职能部门和35个派出机构。
近年来,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机构法人主体已增至百余家,其各自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级行政区划。作为省一级保监局,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对辖区内各保险公司不同层级分支机构实施有效而全面的监管,颇显捉襟见肘。
五省地市级保监局的设立,需增加相应的监管人员队伍。根据中编办批示,试点地的编制将不超过20人。吴定富表示,保监会将建设监管机构重点人才库,并建立完善监管干部到基层任职锻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