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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保监局力抓非寿险业监管方式转变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作者:仝春建
2010年01月11日09:54

  记者从内蒙古保监局了解到,从2004年到2008年,内蒙古非寿险业连续5年实现承保盈利。2009年前三季度,内蒙古非寿险业又实现了5.54%的承保利润,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当地保险业有关人士透露,内蒙古非寿险业多年来能够实现盈利并非一帆风顺,也经历过价格战、高

手续费等恶性竞争的多次阵痛。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保险监管对市场调控和引导作用的持续强化,加上市场主体自我盈利意识的不断增强,使得内蒙古非寿险业呈现出速度与效益协同发展的良性局面。

  据内蒙古保监局有关人士介绍,为了全面提升内蒙古非寿险业的盈利能力,在保险监管方面,内蒙古保监局强调多措并举,并力抓五个转变。

  从治标向治本转变

  据介绍,为了实现这个转变,内蒙古保监局制定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财产保险单证管理监管指引》,实行定额保单样本备案和有价单证审核监销制度,对辖内所有产险公司的单证领用、发放、使用及库存等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控,规范了各公司的单证管理,从源头上防范了经营风险,有效避免了撕单、埋单等恶性违法违规问题的产生。通过实施车险“见费出单”制度和保费批退全额转账等一系列制度,有效解决了虚挂应收保费和虚假批单退费等问题。

  内蒙古保监局还出台了《大型商业保险招投标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对大项目招投标业务实施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程监管,规范了产险公司的企财险竞标、承保环节上的非理性竞争行业,使辖区企财险费率始终保持在一个充足合理的水平上。同时,内蒙古保监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财产保险公司风险评价办法》,从内部控制、市场行为、经营情况及承保理赔等4个方面对各公司的风险状况进行客观评价,以此作为分类监管的依据。

  此外,针对内蒙古地情特点,内蒙古保监局建立了《内蒙古保监局盟市监管小组制度》,将全区12个盟市分配给7个处室进行包片监管,使处室之间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扩大了监管覆盖面。

  从事后监管向事前监管转变

  为此,内蒙古保监局对辖区产险公司盟市分支机构铺设事宜进行了总体规划,对三级以下机构设立数量和步伐进行合理控制,引导公司逐步摆脱“跑马圈地”式的发展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小了新设机构进驻对市场费率水平和手续费比例带来的震动,保持了市场的相对稳定。

  同时,内蒙古保监局还提高机构准入门槛,严格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既保证了分支机构的成功设立,夯实了依法合规经营基础,又防止了不合格人员进入高管行列,有效规避了“垃圾”机构的产生。

  此外,内蒙古保监局对发达地区保险市场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积极寻求对策措施,使一部分问题得以避免、一部分问题的影响得以减轻。比如,2006年初,针对发达地区车险市场的价格战问题,内蒙古保监局及时指导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自律,有效减少了价格战对辖区车险市场的冲击。

  从单一拳向组合拳转变

  据介绍,为了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内蒙古保监局加大了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业的查处力度,在处罚手段上由简单罚款向罚款、停业整顿和撤职等手段并重转变。

  对此,内蒙古保监局将应收保费率、综合成本率、业务及管理费用率等主要监管指标异动的险种、公司和地区确定为现场检查的重点对象,并提高了现场检查的广度、频度和深度,不仅有效打击了各种恶性竞争问题的蔓延,还有效打击了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的机会主义和侥幸心理。

  据介绍,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阴阳保单、虚列费用、虚假赔案及调节准备金等严重影响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的恶性违规行为,内蒙古保监局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数据显示,2006年到2008年期间,内蒙古保监局累计对13家产险公司分支机构及8名高管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2008年处罚最重,对2家产险机构分别处以停止接受新业务3个月和6个月的处罚,对2名高管人员处以责令撤换的处罚。

  从单边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

  为此,内蒙古保监局强调“四位一体”。一是指导保险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有效控制恶性价格竞争,降低公司经营成本;二是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和各产险公司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主体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和维权意识;三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报告制度,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内部控制监管和外部监管的良性互动;四是高度重视信访投诉工作,及时准确核查保险消费者的各类投诉案件,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认知度和对保险监管的信任度,强化社会公众监督的约束力。

  从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

  据介绍,为了实现保险监管的前瞻性,内蒙古保监局对辖区保险市场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并据此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比如,内蒙古保监局对辖区内政策性农险、房贷险业务发展情况,以及非寿险市场应收保费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将调研结果有效融入到了监管工作中。

  同时,内蒙古保监局还专门成立课题组,对影响和制约保险业发展的难题进行研究,探索监管思路和措施。比如,对交强险数据真实性和车险市场手续费,以及产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控制监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并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实践。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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