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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人寿公开承诺老客户“择优适用”新保险法

2009年10月29日13:5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搜狐理财

  “新《保险法》都正式实施了,那我的老保单怎么办?”日前,针对老客户的这一疑虑,国泰人寿郑重公开承诺:对老客户“择优适用”调整后的新版条款与服务。

  “择优适用”主要体现在:

  老保单客户择优适用免责条款。

针对新条款中删除的部分责任免除事项(如艾滋、受益人的故意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杀、被迫吸毒等),也同样适用老保单客户。如国泰人寿新条款更加注重对“艾滋”特殊人群的保障,约定除健康险外,“艾滋”不再作为寿险和意外险的责任免除事项。依据国泰人寿承诺的“择优适用”原则,即使是在新《保险法》实施前签订的老保单,国泰人寿也适用新条款的这项约定,提供对“艾滋”人群的保障。

  更优的理赔时效。国泰人寿在依照保监会《人身保险保单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撰写条款的基础上,依据新法,约定受益人提供理赔资料不全时,一次性通知补齐;收齐资料后,一般情况下,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核定后,若不属于保险责任,将在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拒付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在给付时效上,仍承诺收齐材料后三十日给付保险金,优于新《保险法》规定的六十日限制。

  此外,针对此次新《保险法》亮点的“不可抗辩”条款,国泰人寿的保户早已领先市场四年,享受到新《保险法》对保险消费者的保护,老保单成立之日起便开始适用该项条款。国泰人寿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实际行动践行对每一位国泰保户的承诺。

  国泰人寿将继续秉承“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坚持诚信、公平原则,从“保障被保险人利益”出发,以新《保险法》实施为契机,不断修改完善商品条款,加强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保护。

  (国泰人寿 平春朵)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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