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龙海)新《保险法》将于后天正式实施,福州各保险公司险种升级调整工作进入收官阶段。
此前,有消息称,为应对新《保险法》实施,各保险公司将出现大规模险种停售。业内人士表示,险种停售只是个别现象,保险公司更多的是对保险产品做适应性的升级调整。
保险专家建议,新《保险法》实施后,消费者在买保险时,也要根据自身保障需求,购买保险产品,而不要盲目投保。 产品停售属个别现象
有消息称,为适应新《保险法》,许多划算的险种将停售。但记者从福州多家保险公司获悉,因新《保险法》导致险种停售的现象并不普遍,而只是个别现象。
“每款保险产品都有一定的销售期限,停售的产品有的是销售期限到了,和新《保险法》的实施没有多大关系。”新华人寿福建分公司的陈先生说。
业内人士分析,保险产品将大规模停售,是个别保险公司代理人利用新《保险法》做的促销活动,对消费者是一种误导。
条款作适应性调整
由于新《保险法》在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保护,明确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做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因此,各保险公司更多的是围绕新条款对产品做适应性调整。比如,太平洋寿险对不同时期开发的保险产品进行了全面梳理,并进行相关升级优化,形成了更为完善的各种保险责任,涉及调整的产品达180多个。
记者从福州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各保险公司就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条款约定方面和保险条款用语和格式上,都做了相应的调整。
通过此次修订,理赔效率大大提高,理赔程序优化、缩短了理赔时限(普通赔案缩短为5天),使得客户可以更快获得赔付。新条款取消和简化了老条款中的一些责任免除事项,并对涉及到的术语作出更为清晰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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