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推出,有怎样的好处?
在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实施之后,凡是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的缴存职工,在其贷款未结清之前,中心每年将按照约定的扣款时间,通过计算机系统的后台处理,按照缴存人购房贷款信息和还款信息,自动划拨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到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上。
公积金委托协议签署,必须要有联名卡才行吗?
公积金委托提取是以公积金联名卡为载体的,因此,职工必须将自己的联名卡激活,激活之后,扣款金额才能到账。委托提取业务是依托与银行的数据联网来实现的,而在数据交付过程中,有可能出现问题。相关负责人在此提醒广大职工,在约定的委托提取时间之后,需要自己查询其公积金联名卡上的到账金额,是否与可提取金额相一致,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公积金中心联系,公积金中心会立即核实解决。
签订公积金委托协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购房合同或购房备案表(购二手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住房贷(借)款合同复印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
●结婚证复印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最近月份的还款明细(还贷存折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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