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香港银行有“六宗罪”
“这次开会才知道,原来给我们开户理财的都是‘副总裁’”,7月12日,金亮(化名)在KODA受害者首次聚会结束后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这次开会发现了很多香港银行存在欺诈的新证据。
会议上,投资者认为自己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过于轻信香港银行以及客户经理。他们表示,这些客户经理都已经为自己服务了好几年,然后客户经理跳槽到另一家香港银行私人银行,名片也摇身变成“副总裁”或者“总裁”,声称能为投资者提供专属尊贵财富增值服务。出于对银行以及“熟人高管”的信任,他们把资产转移到新银行,并且在这些“副总裁”的游说下购买了所谓的“打折股票”,几近倾家荡产才发现原来被欺骗。
“有些人把我们的损失归咎于‘无知和贪婪’,相反却对香港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明目张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视而不见”,会议上,投资者一一指控了香港银行存在的“罪行”:
胡乱认定“专业投资者”
投资者称,根据监管部门规定,Accumulator作为高风险金融衍生产品只能销售给专业投资者。一些银行在推销时表示,只要客户账户资金达到100万美元以上,“自己说是(专业投资者)就是”,甚至有银行在客户账户资金从未达到100万美元的情况下,仍认定其专业投资者身份。然而,香港证监会发布的《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规定,在专业投资者界定上,在评估投资者的投资经验时,持牌人或注册人需要顾及的因素包括该人士以往曾买卖的投资品种类、交易频密程度及所涉金额(专业投资者每年应进行不少于40宗交易)、交易经验(专业投资者应在其相关市场上活跃地进行交易达最少2年)以及该人士对在相关市场上进行交易所涉及的风险的认知。此外,还应提供书面说明,述明被视为专业投资者的风险及后果,并应“设有程序以令该人士可每年进行一次确认”。
与会投资者表示,他们的投资经验根本不符合上述规定,只要翻查以往账户交易情况就能证明。他们基本都在毫不知情情况下就签署了英文文件,稀里糊涂就被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即便有客户经理提到专业投资者,也多以“可以买别人买不到的产品”来进行诱骗,丝毫不提及一旦被认定所面临的巨大风险以及利益保障的缺乏。
刻意隐瞒中文文件
“我们一直以为香港银行只有英文文件”,多名投资者表示,他们在香港银行开户以来,签署的文件基本都是英文的,由于不太懂又出于信任,往往客户经理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填。有投资者在索取中文文件时甚至被告知只有英文的,不签英文就不予开户。然而《准则》中明确规定,持牌人或注册人应在向客户提供服务之前,与每名客户订立书面协议(客户协议)。客户协议应根据客户的选择而以英文或中文编印,任何其他的协议、授权书、风险披露或有关文件亦应如此。
把期权包装成股票
Accumulator中文译为“累计期权”。大部分投资者表示,在推销过程中香港银行均将其包装成“炒股票”、“累积买股票计划”等,丝毫不提期权本质。对于涉及到的保证金制度,更是只字不提,甚至随意变更保证金比例,导致他们一直以为自己购买的是“打折股票”,直到血本无归才知道原来是高风险金融衍生品。
风险提示避重就轻
与会投资者均表示,香港银行在销售过程中风险提示远远不够。有的连是什么产品都不说明,有的只说跌破行使价就要“双倍接货,要接一年”。对这种说法,投资者认为这不是风险提示,这只是对产品规则的部分描述。真正的风险提示应该明确告诉投资者,在什么样的市场情况下投资者会遭到什么程度的损失。
实际上,一些银行在中文产品说明书中对风险提示写的很清楚,但这些说明书事先都未提供给他们。与会投资者均明确表示,如果银行在推销过程中告诉他们有保证金制度,涉及的产品合约价值为数千万元,他们是绝对不会做的。“我们再傻也不会傻到冒着倾家荡产的危险去投资”,投资者们表示,如此高风险高合约金额的产品,光英文说明就有几十页,银行客户经理却基本通过几分钟电话销售给他们,风险提示的缺乏可想而知。
大玩角色扮演
“明明是庄家,却装成中介机构,骗我们去对赌”,有投资者表示,事后银行明确承认了他们和投资者在产品上是对赌关系,却在销售过程中将自己包装成中介机构。客户经理谎称是代销其他金融机构发售的产品,他们销售这些产品是为了给客户的财富“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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