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仇兆燕)从今年7月1日起,连续三年没有出险的车主,交强险保费优惠将达30%。
奖优罚劣一直是交强险的经营原则。据此,在对外公布了交强险的第二份业绩报告后,保监会也表示,要发挥交强险费率杠杆作用,从2009年7月1日起,车主享受的最高下浮比例将提高到30%。
据测算,将有超过60%的车主享受这一优惠。这是根据2007年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得出的结果。根据该《暂行办法》交强险费率浮动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比例为,如果上一年度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下浮10%,如果上两个年度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费则下浮20%,如果上三个年度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下浮则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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