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按照这一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可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因此,由省级政府在国务院核准的额度内,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发行一定数量的地方政府债券,符合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