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理财-搜狐网站
理财频道 > 搜狐保险 > 保险业界

上海去年保险投诉日均2件 投保容易理赔难

  大多数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采用的是一种松散型管理模式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风险意识、保障意识也不断加强,已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为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购买保险,但是由于目前保险行业的市场不规范、管理不完善、服务不到位等诸多因素,使得投保容易,理赔难,引起的消费纠纷也随之越来越多。


  投诉,平均每天2件

  据市消保委统计,2007年全年各级消保委受理的保险投诉共482起,而2008年则上升为761起,平均每天2起,同比上升了85%。据投诉内容分析,产险主要反映在车险赔案长期拖而不决、保险公司定损定责不合理、服务质量较差等理赔及客服问题;寿险主要集中于销售误导,银保业务员片面夸大分红型保险产品的收益水平,不讲明退保费用、现金价值和费用扣除等关键要素。

  去年7月,梁小姐通过某保险代理公司购买了车险。梁小姐将投保费用以及相关资料交给了代理公司,并从代理公司中取得了发票。去年9月,梁小姐的车出了事故,当梁小姐向保险申请理赔时,该公司表示,由于代理公司并没有将梁小姐的保费打入公司账户,梁小姐不能获得理赔。即使梁小姐出具发票,公司也表示无能为力。梁小姐无奈之下只能向消保委投诉,在多次联系沟通后,公司才拖拖拉拉地将理赔款赔付给梁小姐。

  缺乏完善的操作规范

  保险代理制度不够规范、保险代理人业务素质不高是我国保险行业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某些保险代理人为了获得丰厚的佣金常常采取夸大赔付金额或投资收益、擅自更改合同或违规操作、随意许下高于公司规定的承诺等手段来诱使消费者购买保险。由于大多数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采用的是一种松散型管理模式,保险代理人的流动性非常大,所以一旦出现问题就容易产生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互相推诿、甚至找不到保险代理人的情况。

  此外,尽管现在已有《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对包括保险合同在内的各种格式合同进行监督,并明确规定了格式合同不得免除提供方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对格式合同有两种以上解释时应采取不利于合同提供方的解释等,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并没有完善的操作规范和确定的赔偿标准,消费者要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然要承担举证难、成本高等风险。 (来源:新闻晚报)
(责任编辑:陈大伟)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