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养老”、“责任”成为今年两会保险业政协委员提案中最抢眼的关键词。
两会开幕一周以来,保险业界与会代表委员纷纷建言献策。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以及中国人保集团党委书记兼总裁吴焰都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议案,指出巨灾破坏性极大,面对巨灾,单个保险公司也显得力不从心,而每一次巨灾后,灾区所获得的保险赔付占比很小,不利于灾后重建和保障灾区百姓的生活,应该建立保险基金来应对巨灾。
无疑,2008年我国发生的两场罕见自然灾害,给保险业上了深刻的一课。
有关数据显示,“5·12”汶川大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8400多亿元,其中财产损失超过1400亿元,而投保财产损失不到70亿元,赔付率只有5%左右,远低于国际36%的平均赔付率水平。今年1月中旬南方出现罕见的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了各类财产的重大损失。据统计,截至2月12日,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111亿元(未含工矿企业和文教卫生事业单位损失)。截至2月25日,保险业共接到雨雪灾害保险报案近100万件,已付赔款16亿元,目前赔付率仅有1.4%。
据悉,2008年中国因灾损失13547.5亿元,远远超过2008年全年中国保险业的保费收入(9784.1亿元)。
除了天灾,人类不可抗拒的生老病死也伴随着社会老龄化的“白发浪潮”,让老有所养成为人人关注和担忧的问题。杨超委员指出,在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过程中,如何实现“三个支柱”科学合理地均衡发展,发挥出各自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目前,由于相关政策的缺位,无论是企业年金市场还是商业养老金市场都发育迟缓。近年来,养老金相关问题一直是委员们提案的热点之一,他们建议政府加大对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政策支持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企业年金缴费的税前列支比例,并促进企业年金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让更多的企业职工享有企业年金。此外,还建议相关部门为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以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
在所有涉及“责任”的提案中,食品安全“责任”首当其冲成为大众关注的沸点。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总裁吴焰委员在提交的《关于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的提案》中建议,探索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同时,给予参与强制性责任保险活动的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适当的政策激励。通过探索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构建包括市场机制在内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加大对消费者的保障力度。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可考虑首先在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领域开展试点,在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广。
将“责任”推而广之,委员们的提案还覆盖了强制性火灾公众责任险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以及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等方方面面。
早在2004年,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就明确表示,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加快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建立市场化的灾害、事故的补偿机制,对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陈大伟)